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历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历年提案
发布日期:2007-01-19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省致公党
内容:

    节能降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力争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战略目标。面对这一约束性指标,江苏只有从涉及降低单位GDP能耗的各个环节入手,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才能达到预期的降耗要求。

    一、当前我省制约用电能耗降低的主要因素

    1.工业用电需求不断增大,高耗能行业仍然是用电大户。20061-9月,全省工业用电1537.6亿千瓦时,占全省用电比重80.8%;其中重工业用电1110.9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1%,占全省用电比重58.4%。虽然全省各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做出了各种努力,但高耗能产业结构特征仍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能耗水平下降。

    2.多数企业和行政机关节电积极性不高。由于目前工业用电价格偏低,许多生产工艺明显落后的企业不愿在更换先进设备、引进节能技术方面加大投入。对于预算拨款的行政机关来说,一方面新建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但另一方面能源消耗也大大增加。目前,行政机关一直没有资源使用方面定额限制,没有节能考核奖惩制度,直接影响其节电积极性。

    3.相关政策对节电缺乏强有力约束。一方面节能降耗目标大幅度调高,另一方面政府缺乏推动节能降耗的政策和手段。如对节电项目的扶持、对节电成效显著企业和部门表彰奖励、对淘汰落后用电设备的补偿等。

    4.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尚未形成。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是以行政手段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但随着企业趋利行为日益加强,仅靠单一的政府行为,对企业节能降耗的激励与约束力度明显不够。

    二、实现电力资源节约利用的建议

    加快电力资源步入和谐节约利用的轨道,不仅仅在于少用电,更要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好每一度电,在用电量相等的基础上获得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特别要加快提高三产比重,有效拉动单位GDP能耗下降。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扶持力度,提高能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从根本上减缓能源瓶颈制约压力。

    2.积极发展"能效电厂"。发展"能效电厂",不仅能够节约电力,而且能够取得良好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对于电力用户,可努力提高用电效率;对于发电企业,能努力降低供电煤耗;对于供电企业,可努力降低输电线损率。这方面大有潜力可挖。

    3.科学规划城市照明。首先建议在城市照明中积极推广绿色节能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其次,建议抓紧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明确不同道路照明等级、要求和标准,合理控制景观照明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指标,优先发展城市功能照明,适度发展和建设景观照明;第三,可以试行城市照明分时控制模式,在用电紧张时确保城市道路、广场等功能照明,保证人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并科学合理地安排照明开关时间,根据电力调控需求,做到用得上、限得下。

    4.引导群众生活节电。广大人民群众的节能潜力主要在于节电。要大力开展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及基层社区联合互动的节电宣传,采用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向群众传授节电科普知识,引导大众养成科学高效的用电习惯。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推广应用各种节电新技术、新器具,使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成为新的生活方式。

    5.综合运用政策节电。

    --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力度。各级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鼓励节能政策,设立促进节约能源专项基金,对能耗超标企业征收超能耗处罚费,并以此作为节约能源专项基金,用于表彰奖励节能成效显著企业;鼓励扶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对企业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的利益补偿,以及节能宣传、培训、信息平台建设等。

    --完善约束处罚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力度,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企业征收超能耗处罚费、责令限期整改或关闭;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单位,责令期限整改或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设立新上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对达不到相应能耗水平的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切实扭转浪费无责、降耗无利的局面,建立健全节电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将能耗指标纳入行政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促进行政部门真正把创建节约型机关落到实处,在节电工作中带好头、作示范。

    -- 推进 " 合同能源管理 " 节电新机制。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企业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及跟踪等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在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企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不仅能使企业节能改造实现零投资、零风险理想状态,也能为我省节能产业创造巨大商机,实现企业节电和节能服务公司营利双赢(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发达国家和我国深圳等城市已取得巨大成功,节能服务已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在我省,这不仅是蕴藏巨大潜力的市场,也是发展资源节约型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