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需要有财力支撑,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是乡镇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当前我省农村特别是苏北农村普遍存在财源渠道较少,债务压力较大等情况,财力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近年来,围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管理,各级政府已经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诸如镇财县理制度、村账镇管制度、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制度、财政资金开支的集中审批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些好的效果,但是并没有完全解决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一是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范围普遍存在漏洞。目前,我省大部分乡镇尚未形成覆盖全部公有资金的财政管理模式,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现象严重。二是部分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形同虚设。预算是财政资金管理的基本方法,但在现实操作中一些乡镇预算管理意识淡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约束力不强。三是会计核算中心职权不符,核算与管理脱节。当前,大多采取的由会计委派中心集中核算的模式,由于被核算单位的资金管理权限并没有改变,资金管理体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会计委派中心难以有效地履行财务核算监控的职能,从而导致核算与管理脱节。
2、乡镇公有资产管理混乱。相对于公有资金管理而言,乡镇公有资产管理更为薄弱。目前,乡镇财政核算和管理的公有资产通常仅局限于乡镇政府占用的公有资产,乡镇事业单位的公有资产大多游离于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之外,给公有资产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漏洞。有些乡镇对一些已经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多数乡镇没有建立公有资产定期清查制度,资产账簿记录不全,也很少进行实地盘点,使得乡镇公有资产账实不符现象较为普遍。
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管理中当前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三点建议:
1、研究制定我省通用的《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管理控制指引》,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的科学管理水平。财政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一是分配,二是管理。解决乡镇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首先要借助一整套的制度安排,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乡镇财政的管理职能落到实处。据了解,我省还没对乡镇财政体制从资金和资产两个方面,出台过完整的指导性的文件。为此,建议在继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全面调查我省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管理的状况,研究制定我省通用的《乡镇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管理控制指引》,在此基础上推进各乡镇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
2、实行全口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模式。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也必须遵循"全口径"管理的理念,规范和强化财政对公有资金收支的管理控制范围,将乡镇全部公有收入、支出以及负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消除公有资金的体外循环。同时规范和强化全口径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和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一套规范的预算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乡镇财政部门设置会计委派中心进行集中核算,是一种较好的办法,但要切实落实会计委派中心监督控制的权力,为委派会计有效地发挥监督控制作用创造制度保证。
3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乡镇公有资产清查,建立健全乡镇公有资产管理的组织架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进行乡镇公有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并改进和完善乡镇资产会计记录和核算体系。并在各乡镇财政部门内设置公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办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公有资产全部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加强公有资产管理,促进乡镇财力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