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农村小学布局调整以来,教育资源得到优化组合的同时,也凸显出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农村小学学生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隐患堪忧!2006年2月年本人对此问题提出了相关提案,建议"建立政府、交通、学校、家长共同办教育公交的运行机制",此提案由省公安厅承办了。2006年,我省出台了《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对校车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各地区也都开展了相应的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全省大多数地区仅仅对不具备载人资质的"黑车"进行取缔,没有符合标准的车辆取代,超速、超载现象仍然严重,管理难度较大。导致了学生的上放学交通问题仍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十分严重。
针对以上状况,再建议如下: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校车问题的管理力度。农村小学学生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问题的解决必须由省、市政府的领导直接主抓,区级政府具体落实。
(1)形成由"政府、交通、公安、教育、家长"共同办"教育公交"的运行机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规范地执行《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准确并不折不扣地配备"校车",变"接送车不是校车"为"校车必是接送车"。真正做到"校车"资质不打折!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根本不具备购买或承租校车的经济能力。所以,由区级政府统一承租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作为校车,对于较为偏远、生源较少、运营成本较高的地区,在对营运成本进行核算后由区、镇两级政府予以补贴。镇政府协同自然村负责安排设计运行线路和站台,由各自然村负责建设站台。学校负责学生乘车安全教育。
(2)对于校车投入不能一步到位的地区,政府部门亦可先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公交覆盖投入,发展和开辟农村公交线路,在学校附近多开通站点,由公交取代校车。
(3)省、市政府对各地校车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跟踪督查,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把校车的落实作为区、镇两级政府考核指标。
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上、放学途中接送车辆问题是一个关系民生民计、涉及到千家万户、并将长期存在的矛盾,在全社会所关心的热点问题,所以提请省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相信在多方协同努力下,各地在切实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地制宜的灵活操作,学生上、放学出行难的问题定能得到解决,学生的生命安全定能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