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的灌云监狱七分场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紧密相邻,其中东至南口到原界址,北口到三叉河南侧南北路南北一线、西至原两县交界南北一线、南至原灌南、灌云两县界址、北至新沂河南中泓中心线东西一线,面积共1041.128化顷(15616.92亩)。该地块深入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腹部,将园区割裂为两个部分,影响了园区的统一规划和整体开发。
案据:(一)从历史沿革看,将灌云监狱地块划归灌南,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要求。
灌云监狱原为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管辖的沂河农场,
目前,该地块上的灌云监狱七分场已怃犯人服刑改造,仅有20余名工人留守,因交通不便、区位偏僻,致使农场管理难度较大。现农场土地主要散包给附近的灌南县堆沟港镇农民种植小麦、水稻、棉花等农植物,由于此地块属低产盐田,农业种植收益很低。如能半此地块划归灌南使用,不但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且有利于发挥该地块的最大效益,成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从区域规划看,将灌云监狱地块划归灌南,符合灌南、灌云两县的地域现状
目前,同属连云港市管辖的灌南、灌云两县,主要是以新沂河中泓为界址。隶属省司法厅管辖的灌云监狱七分场地块横跨新沂河中泓,将灌南县堆沟港镇一分为二,不仅破坏了两县行政区域的现有格局,而且加大了灌南、灌云两县的行政管理难度。将这一地块成建制整体划归灌南县统一管辖,有利于加快边界地区经济发展,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三)从经济发展看,将灌云监狱地块划归灌南,有利于实现该区域的快速崛起
为积极呼应省委、省政府沿海开发及加快苏北发展战略,连云港市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构筑“T型”产业框架、建设“一体两翼”组合型深水大港的战略构想,并将灌南县的堆沟港定位为振兴连云港港的“南翼”。灌南县为充分发挥灌河口及堆沟港良好的集疏运条件优势,于2005年调整修编了新一轮县域发展规划,将东临黄海、南依灌河、北靠新沂河、西接204国道的250平方公里区域,确定为灌河经济区。
该经济区紧靠被誉为“苏北黄埔江”的灌河,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滩涂资源、电力资源和淡水资源优势,发展潜力极为巨大。目前,区内的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已引进实施20多个超亿元大项目,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灌河开发投资公司也已正式运作,临港产业集群初具规模。而灌云监狱所属地块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普园区腹部,使化工产业无区化工企业的管网无法铺设与延伸,成为制约化工产业园区发展的一大障碍。如将灌云监狱该区域地块划归灌南,更有利于该到经济发展特别是灌河产业区、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的发展壮大,也必将拉动该县经济的崛起振兴和跨越发展。
(四)从社会效应看,将灌云监狱地块划归灌南,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
多年来,因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范围,该区域在农业生产、道路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各自为政,难以协调,广大群众不仅饱受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水网不通、农田灌溉不畅之苦,而且灌南当地群众和灌云监狱职工还多次因地块权属等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广大群众非常希望能将灌云监狱地划归灌南扎口管理、统一规划、高效利用。
方案:请求省政府将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腹地灌云监狱所属地块划归灌南使用,遗留问题由灌南县政府与灌云监狱一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