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宗教的概况
江苏省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全省信教群众300多万人,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4600余处,其中列为全国重点开放寺观的有14处,列为江苏省佛教重点寺院的有21所;目前,全省有宗教教职人员5000多人;全省有爱国宗教团体205个;其中,省级宗教团体11个,分别是:江苏省佛教协会,江苏省道教协会,江苏省伊斯兰教协会,江苏省天主教爱国会,江苏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江苏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江苏省基督教协会。目前宗教团体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工资收入也较低,多数是义工性质,固定工作人员很少,且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全省绝大多数宗教寺观教职人员没有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没有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之中,处于自我管理状态,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宗教界这一特殊群众团体,事关宗教信仰问题、政治问题、社会稳定问题,迫切需要全社会给与更多的关注与帮助。
二、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建设和谐江苏、小康江苏的必然要求。
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江苏总的奋斗目标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建设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江苏。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工程,构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四道保障线等,这一系列惠民政策必将使包括广大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农民收益;然而建设"和谐江苏、小康江苏"离不开广大宗教教职人员人员的参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不断巩固宗教届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省目前有300多万信教群众,他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团体是带领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骨干力量,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各级政府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特殊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带到寺庙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去,让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和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省宗教团体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于江苏经济和社会建设,协助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配合政府妥善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挖掘弘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服务社会等等,做了大量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建和谐江苏、小康社会,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我省宗教团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让江苏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让宗教届教职人员切实享受到和谐江苏、小康江苏的实惠,特提出以下建议:
宗教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当在生活保障等方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特别是要帮助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让他们将来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使他们安心于自己的工作,并在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目前我省的教职人员多数没有建立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一旦生病就要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年老体衰后经济来源也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他们有的还要负担家庭和赡养老人的责任。目前绝大多数寺观根本无力承受现有教职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大病医疗的支付能力;好多寺观地处偏僻,日常生活艰苦,这个特殊群体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重视;也恳请政府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宗教教职人员如何和社会在职职工一样,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能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有关部门给予关注,研究如何操作、如何缴纳费用、办理手续等,为江苏宗教界办一件重要的实实在在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