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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0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 沈斌
内容:

    南通市狼山天主堂是天主教海门教区(江苏四教区之一)主教公署所在地,也是苏北唯一的朝圣地。每年的五月份与十月份,从苏北和苏南前来朝圣的教徒有五六千人。目前教堂占地面积5720平方米,场地、绿化面积1500多平方米,刚好满足教学正常活动开展的需要。然而随着07年教堂门口城山路拓宽,根据新城山路红线要求,扩建道路将占去教堂绿化、场地面积达1300多平方米,余200多平方米已远远不能满足教堂正常活动的需要。

  近日从教区老主教的遗物中发现了1986年天主教海门教区与狼山乡政府订立的,关于狼山天主堂原范围内房屋腾让拆迁的协议(见附件)。协议明确指出,狼山天主堂范围的西侧边界在教堂西边水塘西侧小路为界(协议第三条),但该协议精神至今没有落实。

  天主教海门教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教区存在很多不安定因素。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区的关怀,切实维护教会的合法权益,保持海门教区的稳定。为此建议:

  1、要求狼山镇政府落实协议精神,把教堂西侧水塘还给教会。

  2、城山路拓宽,涉及到教会房屋的拆迁,在补偿上政府应适当给予照顾。

  3、考虑政府财力困难,现有在教堂范围内居民住户房屋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新增和扩建。

  附件

  南通市郊区狼山乡政府和中国天主教海门教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关于狼山天主堂原范围内房屋腾让拆迁的协议

  南通市狼山天主堂南侧和西侧,现有狼山制线厂、狼山乡成人教育中心、狼山乡福利厂、狼山广播站、狼山乡霓虹灯装璜厂、五山理发店、狼山乡政府机关部分宿舍和狼山煤球店等单位所用房屋之地基原属狼山天主堂房地产范围,为了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配合开放城市建设的需要,天主教海门教区拟收回上述地产,建造主教公署及神职人员、修女等生活用房,经狼山乡人民政府、天主教海门教区、南通市天主教爱国会多次反复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1、天主教海门教区、南通市天主教爱国会考虑到狼山乡政府在拆迁中遇到的经济方面的困难,多次向市人民政府、市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反映并要求酌情给予补贴,已蒙同意在市落实政策经费中拨款给狼山乡政府一次性补贴人民币拾万元(包括煤球店征地费,不包括煤球店拆迁费)。

  2、为了保证天主教方面建造主教公署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商定七月开始动拆,三季度完成拆迁工程70%,力争十一月底前至迟年底前拆迁完毕。

  3、双方同意拆迁的范围即为天主堂日后施工的范围。教会方面将随拆随砌围墙,现划定的教堂范围是:东至马路;西至水塘西侧小路为界(此次教会申明教堂后农业户所占土地保留使用权,但暂不拆迁);北边中段和西段以现在的围墙为界,东段以自行车棚的中柱为界,南段教会提出小路为界,乡政府提出异议,待调查后再定。这次教堂建筑时南边从东端三建仓库墙、西端三户社员屋后滴水檐向后1.m,东山墙向东2.m为止。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见证单位签字后即行生效,凡与本协议精神抵触者,以本协议为准。

  协议单位:南通市郊区狼山乡政府

  中国天主教海门教区

  南通市天主教爱国会

  见证单位:南通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处

  南通市郊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