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很明确:“低水平,广覆盖”。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其中“病人抱怨花钱太多,医院抱怨贴钱太多,医生抑怨不知如何开方”是普通现象。分析其原因有多种,但最主要的还是对基本医疗的“基本”二字界定不清。主要表现为:
1、有一些高档次、高价格的药物和一些新研制药物纷纷进入了医保药品目录,几百元一支的、几千元一盒的贵重药品都进入了医保目录,如抗肿瘤药奥沙利铂(乐沙定)每瓶50mg,2825元一瓶,一疗程用4瓶就需11300元;而同类国产药艾恒为每瓶550元左右。类似于此类药品还有:健择每瓶一克2058元;同类国产药泽菲每瓶1318元等;抗菌药物泰能和拜复乐等。相反一些疗效确切的常用廉价药品却未能进入医保目录,如感特灵(每盒13.7元),麝香追风膏(每盒9.5元),维生素E(每瓶3.5元)等等。
2、一些高值的进口医疗耗材和先进的医疗技术的引进,也都纷纷进入了“基本医疗”的范围,如治疗心律不齐的射频消融术一次就要1.5万元;人工脊柱置换材料费1~6万元不等;心脏起搏器1.5~5万元不等,心脏药膜支架1.4~3万元不等。
3、由于医学知识的普及不够,群众对医疗技术,药品,器械的了解不够全面,普遍存在只要是价格高的药就是好药,只要是进口的器械就是好器械,只要是新技术就是好技术的认识偏差,盲目追求使用医保目录内的高价药和高植耗材(因为病人自己只需要承担很小的比例),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而医院方由于受到医保政策的影响,为减少医保亏损,则想方设法要病人使用医保外需自付或自付一定比例的药品和耗材,由此引起新的医患矛盾,加深了医患关系的裂痕。
上述现象引发了许多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使医保基金不堪重负,医疗机构造成严重亏损,也损害了病人的利益。由此可见,过高的基本医疗水准是不妥当的。为此建议:
1、认真执行中央对城镇基本医疗确定的“低水平、广覆盖”的精神,重新界定基本医疗的范围,调整现今的医保目录,将确实属于基本医疗的技术服务项目和药品列入基本医疗的范围,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消费,使医保资金的使用能与我省社会经济现状相适应。
2、政府应加大对医保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使群众能分享科技进步带来的成果,能用上先进的诊疗设备,能用上疗效更好,副作用更小的药物,能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
3、积极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是解决了一些基本医疗,还有必要积极开展一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有助于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