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无论苏南、苏中、苏北,各级党政机关纷纷建设新的行政中心或机关办公楼,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有的机关尤其是一些强势部门的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追求超宽大,设施装修豪华似星级宾馆,奢华之风较为普遍。这与当前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相悖,又在群众中形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不良风气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无规矩不成方园,缺少标准与规范。国务院国发(2006)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国务院对节能标准尚能规定得如此具体,如此详细,又便于操作,无疑为各级政府作出了榜样。据悉,辽宁等省日前对领导干部办公面积、设施及装修标准等已作出具体规定。目前,我省仅仅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干部住房面积作过明确的具体规定,可是对上述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涉及的问题却没有规定,无怪乎奢华排场攀比之风愈演愈烈。
为此,建议:
1、制定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中心、机关办公楼占用土地面积标准;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人均占用面积标准;办公室装修经费标准(按平方米计),办公桌等设施配备标准。
2、区别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类别、干部职务级别,分别制定各类标准定量范围,并限定一个最高数量标准不得突破。今后新建办公场所,一律按新标准执行,过去已建启用办公场所,应按新标准逐步调整到位。今后根据需要与可能,可以对标准再进行修订。
3、加强监管,把这一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去。对违反规定,明知故犯者,按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