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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0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 张薇丽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颁布实施已经两年多了,在省公安厅及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门的辛勤努力下,我省"畅通工程"建设和"平安江苏"的和谐氛围已然初显。然而,由于该法第六条规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在相关部门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未能达到应有的效果,不少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任意性强,交通违法等现象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频繁,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说,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是影响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和谐因素。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能行动的人只要离开家门就是道路交通活动的参与者,必须按照一定的行为规范进行交通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每个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循。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通畅,才能确保整个社会环境的和谐。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法律,是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法律,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孩子抓起。为此建议:

    1、将交法编入中小学政治课教材。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编入我省中小学政治课教材法律教育部分,并在考试内容里安排一定比例的考题,让孩子们从小就懂交法,守交法。

    2、制发中小学生交通行为卡,让其随身携带。学习深圳市管理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的模式,制发中小学生交通行为卡,在卡上标明持卡人的姓名、所在学校、班级等。交巡警在执法中若发现学生交通违法,可将此卡扣下,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交给学生所在学校进行登记。学校将学生违反交法的情况记入学生政治成绩总分(扣分),并作为该学生参加三好生评比的条件。这样做,一是交巡警不必向未成年人开具交通违章处理通知书,不会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保持通畅无阻;二是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可以通过扣减学生政治课分数教育该学生不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也对其家长及亲友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小手拉大手",达到扩大宣传教育面的目的,从而提高社会整体交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