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历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历年提案
发布日期:2007-04-0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 王雨时
内容:

    南京城市公交车辆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超速行驶、飙车、闯红灯、抢道、不按规范进站、提前关门挤夹乘客、夜间行车时外不开大灯照路内不开顶灯照明、车窗广告遮光影响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等。由此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屡见报端,不少无辜的市民被夺去生命或健康。城市公交这样的野蛮现象在南京可以说是路人皆知。"市民过马路心惊肉跳"

    我认为表面上的原因是公交公司及其司机为追求经济指标和利润而丧失理性和人性。而深层次的问题则是未按经济规律办事。票价可能难以反应营运成本(油价几乎一直在涨),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财政补贴不足,最终公交公司简单地把经济核算以单车为单位。

    为解决南京城市公交车辆野蛮运营的问题,确保市民的交通安全,建议如下:

    1、南京市人民政府应回归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借鉴北京的经验,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既是体现对中下阶层市民的关怀,也有助于解决南京市城区交通拥挤状况,还有利于减轻环境污染。

    2、规划和市政部门应规划和建设好公交站台,包括足够大的场地和足够多的设施(如护栏等)。也可考虑借鉴北京和上海经验,在公交站台设置站台工作人员维持站台秩序,确保乘客安全。增加站台工作人员还可增加不少就业岗位。

    3、既然有财政补贴,政府有关部门就要对公交公司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管,防范腐败,杜绝浪费。几年前沈阳慕马大案中涉案金额最高的腐败官员夏任凡恰恰出在频临倒闭的公交行业。

    4、公交公司应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增加科学管理水平,改革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例如单车"跑趟"的经济考核模式,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并适当提高司机的薪酬水平。

    5、劳动部门应监管司机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公安交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起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法,做好公交野蛮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例如不但要就事论事处罚违法司机,也应积极探讨对交通肇事频发的公交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可行性。

    7 、公交公司应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探索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对车辆进行适当监管改造的可行性,如限速、限制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车辆必须进站、车门夹人车不能开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