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的现状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文)中明确提出,在调整时“要注意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据反映,我省06年度在贯彻这一通知精神时,给“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高工的关怀。
但我省对这部分知识分子的倾斜力度远远低于兄弟省市。据了解,上海(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规定,“具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具有副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河北《关于2005、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甘肃于2005年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06年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即两年共增加140元。对比这些省市,我省的调整标准与江苏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不相适应的。
建议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参照上海的做法,对本省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