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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04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 许建樟
内容:

    禽流感是一种新型的人畜(禽)共患疫病,对人畜(禽)危害极大。由于禽流感的严重危害性,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高度警惕。

    在严防禽流感方面,目前尚存在如下薄弱环节:其一,预防监控意识淡化。对防疫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对疫情期间的有效防控措施示能坚持,对活禽养殖、流通等环节的消毒措施松懈,各种渠道入市的禽类吕屡有发现。其二,防疫科研力度不足。缺乏专门防疫科研机构,缺乏人员、经费的投入,科研进度缓慢。其三,防疫规划存在局限性。综合防疫措施仅局限于活鸡一种,忽视水禽、飞禽、观赏禽等健康带毒隐性传播的隐患,在养殖、运输流通等方面缺乏防疫规范措施。其四,防疫措施不够完善。如异地活禽违规运输入市批发、零售交易频繁;违规屠宰、不检、漏检现象突出;禽流感病毒来活标准与气候变化关系被忽视。其五,无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主管的农林部门和协管的卫生、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常态化的预防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我省禽类动物防疫监控,减少人畜(禽)共患疫病的传播,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意义重大。建议:

    1、完善预防性监管机制。通过电脑连网,获取各地情报,掌握入市禽类动物产地疫情的第一手资料;加强对自然环境及气象的监测;关注国际疫情尤其是东南亚诸国疫情;重视疫苗和消毒剂的质量检测,严控疫链各环节的消毒措施及监测效果。

    2、抓紧疫控课题的研究立项工作。农林科研部门要进一步探索人畜(禽)共患疫病的发生、传播、流行规律,加强对家禽抗病毒和抗病性的遗传育种研究,以利于制定科学有效的防疫措施。

    3、制定和实施禽类动物养殖屠宰规划。建立科学的生态循环养殖屠宰规划并付诸实施,如,严格禽类动物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对禽类动物进行普遍的免疫;除旱禽(活鸡)定点屠宰外,加强对有传染性或健康带毒隐性传播的水禽(鸭鹅)、飞禽(鸽、候鸟)、观赏禽(鹦鹉等)的管理和监控;在禽类动物养殖密集区域建旱、水禽分列的屠宰厂,严格检疫、检验方法和程序。

    4 、制定和实施禽类动物的流通交易规则。加强对活禽运输的控制,要求密封运送;在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取缔活禽交易;对活禽供应量较大的批发、零售网点,建立符合国家畜禽卫生标准、设施齐全、检疫检验达标的屠宰点,严禁不符卫生条件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违规屠宰禽类动物,逐步实现“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 ”确保禽肉新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