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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8-05 15:34 来源: 本站原创

陆群委员(代表省工商联)

  民营文化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于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扩大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正成为推动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支不可低估的生力军。发展文化产业,民间资本是最活跃的一支力量。应进一步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市场,引导现有民营文化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1、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各项文化发展政策,逐步完善江苏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编制、完善文化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并由相关政府部门每年发布,帮助民营文化企业选择适当的项目,使民营文化企业朝着理性、规范的方向发展。2、放宽准入条件,给予民营文化企业同等待遇。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全面清理由于市场准入造成的“行业壁垒”,放宽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准入政策,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进入的文化领域,应当允许非公资本参与兴办。凡政府制定的对国有文化企业的优惠政策,民营文化企业应当同样享受。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推动国有文化单位的产权结构调整,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3、出台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文化企业参与文化产品出口、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降低民营文化企业税收,对前景看好的民营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给予贷款、补贴、项目扶持等各种激励措施。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4、改革和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以股份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制等形式参与文化产业。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支持,鼓励各类基金组织、投资公司投资文化产业。5、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分类指导。6、重视发挥工商联、行业商会的作用。通过它们建立行业标准,加强企业自律,开办专题论坛,开展业务培训,拓展对外交流,沟通对话渠道。7、建立统一的文化产业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统计制度。加强对民营文化产业统计和功能分类的研究,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高对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