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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9-08 16:53 来源: 本站原创

风雨同舟六十载  继往开来铸辉煌
——江苏省政协60年工作纪略

郑萱

 

    今年是人民政协60华诞。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标志着人民政协正式成立。60年来,人民政协与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与全国人民一道努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江苏省政协自成立以来,在全国政协的指导和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好江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的1949年12月,其演变历程与江苏地区行政区划的变动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组织形式经历了从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苏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苏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到江苏省协商委员会再到政协江苏省委员会3个阶段。  

    建国初期,江苏地区分为三个行政区:南京市、苏南行政区、苏北行政区。由于当时普选产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具备,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三市、区先后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并以此为基础成立协商委员会,既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同时也作为政治协商机关,代行人民政协地方组织的职权,开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1949年12月,南京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选举成立了南京市协商委员会;1950年9月,苏南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选举成立了苏南区协商委员会;1950年10月,苏北区协商委员会由苏北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成立。到1953年1月江苏省建制恢复时,南京市协商委员会和苏南区协商委员会各经历了两届,苏北区协商委员会则仅一届。

    1953年1月1日,南京市、苏南区、苏北区合并,恢复江苏省建制。为适应工作需要,1953年1月5日,上述三个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一致通过将三地的协商委员会合并成立为江苏省协商委员会,作为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代行江苏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职权的机构,直至1955年4月政协江苏省委员会成立为止。

    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1955年4月21日,政协江苏省第一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正式宣告政协江苏省委员会成立。省一届政协成立时有委员207名,由24个界别组成,设立学习委员会、市县工作委员会以及12个工作组,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经常性工作。至“文革”前,省政协共经历了三届,每届任期五年。

    “文革”期间,政协工作被迫陷于停顿。“文革”结束后,省政协逐渐恢复了活动。1977年12月24日,省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省政协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省四届政协由25个界别组成,成立时共有616名委员。1983年4月20日,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召开,界别和委员数都比以往有所增加。从省五届政协开始,省政协每届任期都是五年。

    目前,省政协是第十届委员会。2008年,省十届政协成立时共有772名委员,其中中共党员308人,非中共党员464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49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9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138人。本届省政协由30个界别组成,界别数为历届之最,其中的“农业与农村界”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为首次设立。

    省政协的工作机构由办公厅、研究室和专门委员会组成。自1984年3月始,省政协设立办公厅,作为承办省政协各项具体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其前身为秘书处,基本职责是搞好服务,当好参谋,办公厅下设若干办事机构。研究室是省政协1997年2月设置的正厅级工作机构,其前身是1991年省政协办公厅的正处级研究室。专门委员会是在工作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在省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重要机构。专委会的设置主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我省实际来确定。省政协现设有10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案、学习、文史、经济、科学技术、人口资源环境、教育文化、医卫体育、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能,努力为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建言献策、献计出力,始终是省政协在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60年来,省政协及其前身牢牢抓住不同时期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很好地把握了规律性,体现了时代性,富有了创造性。

    1955年前,各协商委员会本着“肝胆相照”的精神,对国家政治生活、统一战线内部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讨论,通过各种例会、专题视察调研等形式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在动员人民参加抗美援朝、协助政府进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帮助工商业者恢复经营和发展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政协正式成立后至“文革”前,三届省政协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在推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制定知识分子政策、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执行宗教政策、处理战犯及发展教科文卫体事业等问题上积极进行协商讨论,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市场物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革经济科技教育体制、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区域共同发展、调整工业结构、加快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科技兴省、加强环境保护、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等重大问题,省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协商讨论,提出了许多很有分量和见地的建议案、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有力促进了社会各界的团结,极大调动了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和积极性,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省五届政协以来,每届政协提出的提案都在1500件以上,提案办复率和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率也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当时光迈进世纪之交时,省政协紧紧围绕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积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和苏南苏北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省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建设文化大省及文化强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等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采取召开例会、组织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委员论坛、座谈、专题民主监督、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手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较好促进了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力推动了一些问题的有效解决。自1995年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以来,省政协共编发《社情民意》简报950多期,省领导对其中的大多数作出批示,极大地丰富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手段,提高了工作成效。例如,去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我省广大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协及时报送了《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的社情民意,立即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建议得到及时采纳,省政府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121项、政府性基金2项,为全省企业减免负担39亿元,对全省经济尽快企稳向好起到了重要作用。

    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政协有能力做且大有可为的一些问题,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做深做透,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是近年来省政协全面有效履职的一个显著特点。2008年,省十届政协成立伊始,在省政协主席张连珍细致周密的组织领导下,围绕建设文化强省这一课题,省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议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多次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专题协商,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建议案,省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政协建议。为促进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早日实现“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目标,张连珍主席又亲自主持召开主席会议,专题协商讨论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问题。加快江苏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是统筹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省九届政协为我省实施沿海开发战略积极建言献策。去年以来,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共提交关于加快沿海开发的提案20多件。今年7月,在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省政协迅速组织委员视察我省沿海开发情况,积极反映沿海各地的呼声,指出了加快沿海发展需要注意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更好地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悠悠万事,发展为先,民生为大。民生问题是一个动态的、持续发展的概念。随着时代的进步,民生的内涵也已从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发展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积极反映群众意愿、推动改善民生,一直是省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省政协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努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自省一届政协以来,政协正常活动期间,每年的提案都有相当一部分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提出的,每年的专题调研都有与改善民生有关的课题,有时举行的会议就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议题。省政协七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议案》,并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建议案》。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认真研究建议案的内容,采取措施进行落实。省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及主席会议还分别就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法律援助问题,进行积极探讨,提出了建议案。省九届政协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围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环境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利益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进行专题协商。组织委员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民主监督,推动改善民生。如组织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民主监督,推动了农村低保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省十届政协以来,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省政协组织委员进行了10项专题调研和1次集中视察。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中,与民生相关的提案有472件,占总数的68.8%。去年以来,在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送的130期《社情民意信息》简报中,有48期反映的是民生问题,占总数的36.9%,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6人次对其中22期作出批示。将于今年9月下旬召开的省政协十届六次常委会议,其主要议题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多年来,省政协始终为维护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各界人士的团结不懈奋斗,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省政协专门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的通报以及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通报,分别进行协商讨论,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等建议。对省政府拟交省人大审议的法律援助条例、宗教事务条例、食品卫生条例、音像市场管理条例、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36项法规草案,组织委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对监狱法、药品管理法、兵役法、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律师法、国防法、人防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还组织委员就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等进行调研,提出积极建议。省政协还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献计出力。组织委员对预防和化解新形势下突出的人民内部矛盾进行调研,提出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建立预测信息网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等建议。对涉及社会稳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虚假医药广告等,通过调研视察和举办委员月谈,了解各界呼声,及时提出建议,为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努力。

    不断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历届省政协都十分重视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政协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采取扎实有效手段,推动政协履行职能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是不断巩固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省政协通过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编印《学习资料》、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班,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不断巩固各界人士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发后,省九届政协举办了四期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委员学习培训班。

    二是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60年来,省政协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协商讨论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重点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发言,重点办理和反映他们提出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重要视察、考察和协商,都有计划地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三是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60年来,省政协认真组织委员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遵守政协章程,履行好委员职责。针对换届后的实际情况,省十届政协专门面向新委员举办了五期委员学习研讨班,占新委员总数94%的391名委员参加了学习。通过学习,委员们增强了责任意识,明确了履职手段,很快进入了角色。广大政协委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各种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发挥自身优势,提出意见建议,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四是着力提高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以1956年5月省政协制定工作组组织通则为起点,50多年来,省政协陆续制定了一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省政协各种会议制度,制定修改了省政协有关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界别活动的工作规则,制定完善了省政协机关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及机关管理水平日益提高。

    五是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省政协始终把加强机关建设摆在政协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本着“精干、廉洁、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实施机构改革,调整充实内设机构,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公务员培训和各种业务技能学习,有组织地选派干部到党校和行政学院参加学习培训。省十届政协创造性地提出了大力开展“学习型、文化型、健康型”机关建设,着力营造一个爱学习、有品位、讲健康的氛围,塑造一种积极向上、和谐包容、勇于创新的精神,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干部队伍,力求使政协机关在提升能力上取得新进步,在为政协履行职能做好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去年,根据换届后的实际,省十届政协组织全省政协系统副处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至目前已有近600人参加了培训。

    六是加强对市县政协工作的指导。省政协举行常委会议和召开驻苏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都邀请各市政协负责同志列席。召开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县政协主席座谈会和政协秘书长座谈会,互通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各专门委员会也通过联合开展视察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加强与市县政协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