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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9-20 17:59 来源: 本站原创
丘仲辉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社会自我管理的生力军。建议:一是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工作。降低社会组织登记的门槛,积极扶持服务类、公益救助类等社会组织,尤其要重点扶持枢纽型和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逐步形成行业管理、监督体系,实现社会组织由政府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的过渡。二是营造公平合理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积极提供共同发展的政策平台,提供平等参与各项公益事业的机会和良性互动、公平竞争的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和尽快推动官办社会组织的改革,使其迅速实现向社会化、民间化和市场化转变。三是释放更多社会服务空间。以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的“三社联动”为目标,加快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步伐,将更多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在全省范围推广南京市在养老、助残等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经验做法,公开和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程序,健全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的监管机制,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四是加快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和出台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为萌芽期、初创期的基层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包括场地设备、项目运行、小额补贴等支持,为公募基金会提供资产保值、增值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五是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重点向支持性社会组织或其它专业机构提供培育基金,为基层社会组织开展综合性、专业性、针对性的孵化培育服务,帮助社会组织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六是搭建社会组织发展平台。省、市联动,在宁创办社会组织服务园区或创业基地,筑巢引凤、集聚资源,为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园区创业提供良好平台,使之成为江苏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学习交流、服务示范的基地,成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验园区,为全省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