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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9-20 17:48 来源: 本站原创
黄蓓佳(代表民进江苏省委) 


    有效化解各类纠纷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目前在各类纠纷中,医疗纠纷是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事实证明,只有建立一个能整合各方力量的第三方机构,才能有效应对医患纠纷。在这方面,南通市的经验值得重视。该市于2008年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机构独立于医患双方,专门负责化解医患纠纷。中心隶属于市综治委,建立由74名副高职称以上医生和公检法各1名法医组成的医患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实行回避制度和随机抽取制度,提高了医患纠纷调处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机制,按照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原则,负责受理市区11家二级以上医院的医患纠纷。目前,已处理50多起纠纷,没有出现一例反复。为防止在理赔环节上推诿扯皮,医调中心还采取“分级调处,统一支付”的办法,赔付主体由调处中心承担,医院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一是积极推广南通经验。在各地建立既能相对独立于医院和卫生部门、又能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解决医患纠纷。二是大力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根据医务人员所从事医疗工作风险大小、工作年限长短及其既往业绩(包括医疗事故记录),购买不同额度的保险,对本年度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提高下一年度的保费金额,本年度未出医疗事故的,则在购买责任险时给予一定优惠,医院方面也可对责任险给予适当资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即由保险公司根据案情进行理赔,避免医患双方直接争执和讨价还价。三是开设医疗意外险。医院只需在挂号费或住院费中附加一份负担不大的小额度(一两角钱)意外险,发生意外事故时即可由此险进行赔付,避免医患双方发生冲突。四是尽快为医疗事故处理立法。根据形势发展以及各地近年来医疗事故处理中的经验做法,尽快制定完善的医疗事故处理法,使医疗事故处理有法可依,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