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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6-06 10:59 来源: 本站原创

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镇江市委主委王贵成反映:

  目前,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业尚存在一些不足。建议:

  一、政策引领,强化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导向和扶持。一是对全省科技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和分析,并结合全省经济和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出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政策、规定或意见。二是每年从同级财政的应用技术与研发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专项经费。放宽对科技服务类中介机构注册资金的限制,积极探索科技中介机构的信用贷款机制,并在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是将科技中介人才的培养、引进纳入我省人才战略。在做好在职人员培训与提高工作的同时,吸引海内外高级服务人才来我省领办、创办各类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加快推进科技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质量认证师、技术经纪人等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二、整合资源,培育科技中介服务业的特色和品牌。一是建立网络平台和共享的开放型数据库。打破不同部门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垄断,降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二是构建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倡导科技中介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与协作,三是打造科技中介的特色和品牌。选择一批具备较强社会化服务能力、拥有特色业务并达到一定规模、内部管理规范且能够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的单位,在职能转移、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及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创新机制,激发科技中介机构的生机和活力。一是加快科技中介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脱钩改制,消除“官办”或“半官办”现象,破解科技中介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驱动机制,使其转为独立经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二是积极发展股份制中介组织。鼓励公民、其他社会法人根据需求创办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多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强化整体竞争优势。三是建立科技中介行业协会,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加强监管,推进科技中介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的管理制度,对行业准入标准、主体资格、活动范围、服务职能、权利与义务、酬金标准以及违法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使管理机关有法可依,中介组织有章可循。二是参照国家对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的管理办法,由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实行资质等级制度,并建立中介信息资源库,制定技术转让或技术推广项目的中介服务流程和管理办法。三是开展信誉评价和监督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对科技中介机构的业务能力、服务业绩、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用户满意度等进行客观、公正、公开的评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取得较高信誉的科技中介机构,可充分发挥他们在重大科技决策、科技计划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为提升我省区域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