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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0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我省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近年来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应看到,目前我省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健全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未能实现对文化资源多角度、高水平、深层次的开发利用,缺乏高品质的文化旅游产品,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职能发展不平衡。为此建议:

  一、明确全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和方针。坚持“社会效益为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发展方针,明确我省发展文化旅游的根本目的是传播和弘扬江苏区域文化,提升江苏文化软实力。进一步重视对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保护、发展,让文化润泽人心、提高民众素质、育化社会风尚。

  二、制定江苏重点文化旅游产品目录。可指定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全省重点文化旅游产品目录,组织专家编制文化旅游产品目录大纲,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人大(可分省、省辖市)审查批准。文化旅游产品目录要注意结合各地地域文化特色,有机整合全省文化旅游资源,保证区域内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符合文化内在规律,体现文化的地域特色和延续性。

  三、营造健康适宜的文化生态环境。着力保护、传承和发展区域文化。打破地方壁垒和条块分割,认真梳理各类文化遗产,在全省范围内整合资源,形成发展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引进、教育、培养文化专门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相关技能人才,以人才的高地支撑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机制。协调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研究出台普惠性、长期性的旅游产业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变目前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数量少、覆盖范围小的现状。营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探索旅游产业标准化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文化旅游产业的准入、监管和退出制度,对产业化运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统一旅游产业标准,避免由于低水平开发导致对文化资源的损害和浪费。

  ——民建江苏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