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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07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统筹城乡发展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蒋伟坚(代表无锡市政协)

 

  新型城镇化是中国转型发展的一次新契机。全面理解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的着眼点,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尤为重要。建议:一是坚持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和有效推手,着力放大新型城镇化对于扩大内需、优化功能、保护环境和保护耕地的正能量。二是着力提高推进城镇化的质量,从注重形态上的城镇化转向注重质态上的城镇化。特别要重视从土地城镇化转向人口城镇化,从粗放式城镇化转向精细城镇化,从模式城镇化转向差异城镇化,从单个城镇化转向组团城镇化。三是切实破解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就业、制度等问题。把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资主体作用。有序放开医疗、保健、教育、体育、金融等领域,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并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公平。把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农村因地制宜培育新型民营企业,使更多的失地农民就地安居乐业。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从户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调整、实行扩权强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中心镇、特色镇、专业镇发展的政策。

发展低碳经济  加快转型升级
宋青(代表苏州市政协)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迫切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建议:一是制订低碳技术发展计划,落实政策支持。在摸清“低碳家底”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制订有针对性的低碳技术发展计划,以绿色技术和信息技术作为战略突破口,推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促进低碳关键技术研发。二是提升低碳技术的创新能力,突破产业化瓶颈。集中优势科技力量,支持培育重大自主创新的技术和应用,科企协同创新,争取在低碳领域核心技术和尖端工艺等方面取得领先优势。三是推进低碳产品认证,打造低碳企业群。加强宣传,积极推进低碳产品认证,引导企业制定完善的营销计划、品牌计划,为产销低碳产品提供法律依据。四是以低碳眼光谋划现代农林业,挖掘碳汇潜力。加强低碳农业、林业碳汇等重要课题研究,明确农林业的碳汇效益,统一计算标准,完善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从现代农林业入手发展低碳经济的新路子。五是制定全方位的政策,建设低碳城市。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低碳化生存等方面入手,整合协调不同政策部门的工作。低碳城市建设应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六是关注低碳经济政策研究,赢得竞争优势。培养和引进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碳汇管理机构,开展符合国际规则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以及碳汇计量、评价与管理、碳汇贸易等方面工作的探索,引导企业参与碳交易。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王克胜常委(代表扬州市政协)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但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建议:一是突出企业主体,完善科技创新的动力体系。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创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抓好已认定企业的复评。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支持政策。深化以企业为龙头的产学研合作,促进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企业主导的引才用才机制。二是突出园区载体,完善科技创新的承载体系。优化园区创新资源配置,打造园区特色产业基地,提高园区“孵化器”建设水平,加强公共型、基础型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园区创新国际化。三是突出平台支撑,完善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科技服务资源,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的战略规划、研发实验、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完善创新要素交流平台,使企业能够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获取先进科技成果。优化技术创新中介平台,提高科技咨询、评估、鉴定、交易等中介服务能力。建立创新创业投融资平台。四是突出政府责任,完善科技创新的保障体系。研究制订具体考核评价的办法、细则,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加大政策统筹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资助结构。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技项目决策科学化、实施高效化。营造鼓励创新实践的社会环境,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中心,加大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积极支持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
卜平委员(代表宿迁市政协)

 

    当前,科技资源匮乏已成为制约苏北地区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建议:一是支持高校院所向苏北转移技术和科技成果。支持重点高校院所联合在苏北地区建立大学科技园或成果转化基地。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省级科技计划和专项,优先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与苏北企业合作的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二是支持苏北建设高水平的创新载体和科技平台。围绕苏北地方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在苏北地区布局建设区域性或专业性产业研究院、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等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支持苏北地区各类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一批集研发、检测、设计、培训等为一体的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支持苏北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支持已在苏南建有企业院士工作站的院士专家团队在苏北建立第二个企业院士工作站。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与苏北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国家级研发平台。三是支持苏北地区营造产学研合作的浓厚氛围。支持苏北各市政府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形成各具特色的产学研合作工作格局。围绕苏北地方产业特色,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选派更多的科技镇长进驻苏北县区,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服务基层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作用。

 

加快一般贸易发展  推进贸易强省建设
张吉生常委(代表省政协经济委)

 

    加快发展一般贸易,是培育我省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建议:一是狠抓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鼓励企业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开展工艺创新、技术引进和合作研发,实现传统产业高新化、新型产业高端化。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产品的竞争力赢得市场。二是积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坚持把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结合起来,支持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扶持中小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出口认证和品牌推广,提升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继续完善出口品牌评价、培育、宣传和保护机制。三是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构建境外营销网络。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商品展会,帮助中小企业借助商务部在境外试点的贸易中心、品牌中心和商城推销产品、推广品牌。进一步打造“江苏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企业与国内外著名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提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四是大力培育民营外贸企业,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积极帮助、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鼓励企业在产品质量管理上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重视培养和吸收外贸人才。五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优良服务环境。强化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出口信用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创新监管办法。完善鼓励进出口的金融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产业损害预警和贸易摩擦应对工作,营造公平贸易环境。

减少电厂排放 提高治霾成效
罗立民常委(代表省政协科技委)

 

  为实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对灰霾的有效控制,结合联防联控要求,建议:一是以火电为基础推动全社会减排。在重点控制区域,以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为基础,进一步研究全社会所有行业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对主要行业进行整治。在重点区域严格控制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工业锅炉的煤炭消耗量,所需二次能源由电厂集中供给。二是提升环境准入条件及相关控制标准。对重点控制区域,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采取更为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把“双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即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结合当前灰霾现象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现象,适时并及早提出烟尘总量控制的要求。三是工业园区强制实施热电联产。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能源资源禀赋,结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对环境敏感地区及市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进一步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利用集中供热推进小企业节能减排,关停小锅炉。四是加强技术革新,强化执行标准,出台经济政策。建立以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为中心,联合省内高校、知名企业组建省级燃煤烟气深度净化产业联盟,针对我省具体情况提出解决方案,为解决灰霾天气提供技术支持。

 

积极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
孙燕丽常委(代表省政协人资环委)

 

  近年来,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建议:一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抓好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快经济结构向能源节约型新兴产业转变。坚持“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原则,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加快制定省级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地方标准。加大关停淘汰落后能源的工作力度。二是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太阳能光伏和风电应用。按照安全发展核电的原则,加快田湾核电3、4号机组建设,力争尽早开工建设5、6号机组。加快实施“气化江苏”工程,提高天然气发电装机比重,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应用,积极稳妥地推进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三是强化节能降耗关键措施。严格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全面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狠抓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全面推进能源审计。加快燃煤机组综合升级改造,推进冶金、建材、化工等非电行业的污染物减排。实施油品升级工程,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油改气”工程。四是扩大能源对外合作。进一步巩固与内蒙、山西、陕西等资源富集省份的能源协作,鼓励省内大型企业通过多种合作方式获取上游煤炭资源。积极提高区外来电比重,推进建立大型区域输电合作同盟和合作项目。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战略合作,加快推进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切实增加天然气供应。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耿乃凡常委(代表省政协教文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职业教育取得了很大发展,但规模、结构、布局、质量还不能适应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建议:一是创新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依法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有效监管,鼓励和促进企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中、高考招生制度,构建中学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的“高等级公路”和“立交桥”,让职业院校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就业或升学。二是创新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依法保障职业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规定足额拨付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对地方承担省级以上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财政专项经费支持。三是创新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用柔性引进的用人机制,设立一定数量的“特聘特岗教师”岗位,聘任高级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实训教师。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选送优秀中青年技能型教师到发达国家职校、企业轮训,或到国内相关企业挂职。四是创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联合开展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建设共用共享的实训基地,实现校企高端人才互兼互聘。校企共同组建研发中心,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果,加速产业更新、技术提升。

 

科学开发海洋资源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唐庆宁常委

 

    我省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独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是培育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建议:一是注重陆海统筹和江海联动。统筹海域、海岸带以及腹地开发建设,整合生产要素资源,实现陆海资源互补、布局互联、产业互动。统筹规划沿海、沿江两大区域发展,全力打造以沿海、沿江为两轴的“L”型特色海洋经济带。二是加强财税和产业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创建海洋产业示范园区,组织认定一批海洋产业重点企业,在税收等方面予以奖励。三是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设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省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等平台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四是着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适当扩大高校涉海院系办学规模,整合海洋教学科研力量,为组建综合性海洋大学积极创造条件。五是加强海洋经济立法工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法规支撑。六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沿海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强化陆源污染防治,推进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和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以金融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茆君才常委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新形势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建议:一是构建有利于城镇化建设融资的制度环境。在省级层面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对江苏地区融资平台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并争取市级地方政府相应的发债权。积极鼓励金融机构紧跟国家金融改革步伐,依据自身优势明确市场定位,实施差异化特色化竞争,对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给予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二是拓宽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根据各地实际,针对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融资策略。金融机构要加快在基层行政区域的网点布局,积极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融资能力,深化金融创新,在基础设施领域推进直接融资,在支持农村小额融资需求方面创新担保方式,探索无抵押担保的信用融资。三是健全提升城镇化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支持设立民营金融机构,使民营资本有机会参与到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来。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城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四是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经营灵活、熟悉环境等地域性优势,为推进城镇化提供金融服务。积极设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财税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资金投放;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和面向“三农”的专业担保机构。

 

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
李多宽常委

 

    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是促进我省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建议:一是加大工作推动力度。设立“走出去”工作机构,负责各相关部门间协调,并对资源开发、研发设计、投资参股等各类投资方式的适用领域进行综合分析,引导不同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产业特点进行有效选择。制定经济“走出去”战略规划,引导我省电子、机械、化工等支柱产业集群式“走出去”。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走出去”专项资金预算,加大对重点产业的补贴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措施,对“走出去”企业投资利润回国时所补缴的税款,加大减免和补贴力度。金融部门可尝试开展对我省企业提供全球统一的集团授信、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试点。三是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建立企业“走出去”网上信息中心,发布各国相关的金融、税收、投资等法律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基础信息和优质服务。通过简化审批手续、鼓励人才引进、给予税费减免,加快发展我省对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政府合作建设境外江苏产业园区、经贸合作区甚至自由贸易区,建立江苏产业集群化“走出去”的平台载体。四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设立江苏对外投资风险基金,给予对外投资企业的保险费用补贴,并对因政局动荡等原因遭受的投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防控,防止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