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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2 10:44 来源: 本站原创

特别报道 

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养老服务

——省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王向前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10月24日召开的省政协主席会议上,省政协主席张连珍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深入研究、狠抓落实,统筹资源、健全机制,推动我省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之路。会上,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及省政协部分专门委员会围绕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专题协商、积极建言献策。

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养老事业共建共管

我省于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648万,占户籍人口的21.36%。委员们深感我省养老事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发动全社会关注、投身和壮大养老事业,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根本上还是要靠政府自身改革创新,加快转变职能、大力简政放权。”省工商联认为,应在省级层面重新整合政策及资源,出台一揽子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着力打破部门樊篱和利益,解决“玻璃门”现象,推动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落细、落实。

省政协医卫体育委员会建议,放宽养老准入条件和准入标准,明确“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原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和医疗领域,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服务和居民家庭,支持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致公党江苏省委提出,鼓励社会化的小微养老机构建设,将养老服务机构设立条件的制定权下放到市一级地方政府,由各地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老龄人口数量和收入状况,合理确定不同层次的设立标准。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多种社会化运营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农村敬老院和老年关爱之家。

加强制度供给,维护养老市场公平公正

政府“放手”不是“甩手”。委员们认为,在推进养老服务改革时,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供给,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确保养老市场公正透明、活而有序。

农工党江苏省委呼吁,尽快在省级层面出台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定市县两级养老机构的规模、数量、布局和功能定位,推动机构养老与医疗卫生的空间联合,缓解机构养老的结构性矛盾。“十三五”期间,统筹发改、规划、土地、财政、卫计、民政等部门,力争全省各市县均新建一所医养结合、设施齐全、规模适度的示范型养老机构,并对现有中等规模以上养老机构进行扩容改造,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转型成医养结合的新平台。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人的生活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养老服务不仅要注重医疗,而且要多种服务齐头并进。”民盟江苏省委建议,在医养融合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并完善养医乐政社教综合养老服务模式质量评价体系,设立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启动开展标准化建设,明确服务标准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改革医疗保险机制,将各种医疗经费、治疗补贴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支付体系。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认为,进一步明确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一部分,研究制定土地划拨、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在完善社区养老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可建立行业准入、投诉受理、第三方评估、奖惩及退出机制,逐步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

促进医养融合,推广医疗康复标配服务

目前,江苏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万多家,“虚拟养老院”95个,民办养老机构1116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246家,护理院95家,养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委员们更多关注存在的薄弱环节。“失能、半失能,特别是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托底服务还不够”“有的选择民办养老机构的老人,看病还需来回折腾”……促进医养融合,全面推广养老机构医疗康复标配服务尤为需要。

民革江苏省委提出,养老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室,配置医生和康复师;条件不足的可与邻近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符合条件的养老医疗服务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出台鼓励医务工作者赴养老机构多点执业的激励措施;发挥社区医院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发掘保健养生和医疗护理资源,降低医护养老成本。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农村医养保结合的老年护理新模式。通过发挥乡镇医疗卫生系统的服务功能,将养老保健服务的要求纳入镇、村医疗服务体系的职能范围,逐步建立以农村社区医院为主的内置型医养老年保健服务机构,为农村老年群体提供便捷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失能、半失能老人是养老服务人群中最弱势的群体。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加快建立省、市、县政府财政托底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长期照料系统”,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加快建立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相互衔接的全链条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加快人才培养,助力养老行业增员添智

人才是养老事业发展的基础。“谁来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这是当前养老行业亟待回答的问题。在会前的调研中,委员们发现,由于缺少经济收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吸引力,我省养老护理员缺口很大,专业人才缺乏,亟需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养老护理队伍。

民进江苏省委认为,民政、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要尽快联合制定全省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中长期计划,继续免费培训好初、中、高和技师级养老护理员,抓好加强营养配餐师和保健按摩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同时,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逐步解决养老护理员实际生活困难,优化养老护理员从业环境。

“尽快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农工党江苏省委提出,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操作办法,对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同一养老机构工作两年以上的服务人员,给予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

民建江苏省委建议,将在医院陪护中已经成熟的劳务派遣公司模式向养老服务机构推广,明确养老护理员行业规范化管理的责任主体;改革各级财政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补贴模式,提高培训效率;在部分地区开展打通家政护理人员和护士的职业资格壁垒试点,鼓励护士向家政护理员转型。成立养老护理员行业协会,提升护理员行业规范化管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民生幸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委员们的意见直陈利弊、切中要害,我们将认真归纳,积极吸收。

 

 管好每一道防线,让百姓放心消费

——省政协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案督办和专题民主监督侧记

朱筱毓 

“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产管并重,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把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1178日,在省政协组织的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案督办和专题民主监督活动座谈会上,省政协副主席许津荣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农产品消费需求,是近年来省政协履行职能高度关注的重要内容。今年初,刘贤金委员等提交了“同心合力,多措并举推动农产品‘最初一公里’安全保障工作提升”的提案,王小林等委员提交了“新形势下推进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省政协今年主要工作安排也把食品安全列为专题民主监督的课题。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等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协调,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

管好“最初一公里”,推进绿色生产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态势,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有的标准化生产监管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才和技术支撑不够、基层监管能力不足,滥用高毒农药、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花样翻新、手段隐蔽,监管难度大等。委员们认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首先是“产出来”的。江苏平原辽阔、水网密布,农业科研和推广力量雄厚,高效设施农业累计面积近80万公顷,高标准农田比重超过50%,具备实施农业标准化的良好基础。

省政协常委余伯阳认为,农产品检测力量要加强,尤其要加强基层检测力量,建议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为抓手,扶持重点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并根据一些新型的农药与时俱进完善检测手段。省政协委员杨剑建议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现代化工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快农业标准修订和推广实施步伐。

通过调研,委员们了解到种田散户有一定安全质量意识,但大多数缺乏现代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或外部自我保障体系,被动地实现安全主要依靠少量的农技指导、农户间口口相传的经验或者媒体消息引导。省政协委员薛涛建议,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率,加快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加大标准化示范建设和推广力度,宣传指导生产者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的思路不谋而合。省农委和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正在以标准化、绿色化生产为目标,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加大安全绿色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明确生产主体责任。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农业标准化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快农业地方标准修订步伐。

守住“最后一公里”,建立可追溯机制

从农田到餐桌,需要经历生产、检测、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稍有不慎,都会给食品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当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还不够,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需要进一步把好。

省政协委员蒋沁提出,尽快建立一套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行之有效的机制和规范,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省政协委员樊燕超建议,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形成以产地证明和产地合格证明为基础的产地准出管理,经营者自律自查和随机检测为基础的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净化农产品市场环境;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格局;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监督抽查、快检、风险监测“三检联动”监管模式。

常州的农产品监管工作得到了委员们认可。目前,该市建立了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电子追溯系统,初步实现了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72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基本实现质量追溯管理,全市700多家餐饮单位、超市、农贸市场等实现肉菜质量电子追溯。委员们呼吁,鼓励支持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推进农产品监管监测信息化建设;以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扩大追溯试点,推广“耳标”和“二维码”,逐步实现合作社、龙头企业产品可追溯。

强化协同监管,加大保障力度

20153月,常州市启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级层面,划转整合工商、质监、卫计等部门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职能,组建新的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6个辖市区也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家单位,成立市场监管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食安办牌子。58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市场监管分局,基本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的统一监管体系,把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了实处。常州市的做法得到了委员们的充分肯定,他们希望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真正做到协同监管、共抓共管。

省政协委员朱金荣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复杂的、永远在路上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频次交流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起信息沟通机制和协作机制。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将监管情况、监管信息通报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倒逼作用,研究建立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实现合格入市、出了问题可追溯、促进产销衔接的目的。

省政协委员韦宁华建议,强化协同监管,进一步明确市域辖市区监管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健全事权明晰、权责一致、上下协调的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刘小纯委员提出,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变“事后处理”为“早防早管”。加大“检打联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监管人员自律体系,真正建立和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确保监管到位。

 

精彩建议

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

薛涛  顾慧丽 

目前,“医养融合”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医融养”模式。依托现有医疗机构资源,创办主要针对老年人的老年医院、老年康复中心、护理院等,采用“全托”或“日托”方式,既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又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二是“以养融医”模式。以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为基础,引进或扩充医疗护理服务内容。三是“家庭病床”模式。通过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家养老的老人签订医疗护理协议,开设家庭病床,医院派出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服务。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通过三种融合模式和六种实现方式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

一、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根据相关准入标准,在养老机构内开设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如医院、医务室、卫生所、保健站、门诊部等,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建立医疗观察床位,拓展养老床位功能,提供集养老、医疗于一体的服务。

二、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功能。医疗机构通过在内部开设养老病床或老年病科等方式,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进行诊治,使老人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同时获得养老服务。为保证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医疗机构可自身培养或外聘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最终实现医疗养老一体化。

三、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相互协作。养老机构按照就近或择优原则选择医疗机构,双方以签订协议或契约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医疗机构根据协议内容新增或改善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

四、医疗机构托管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产权所有者将养老机构整体或医疗服务部分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偿经营。在明晰养老机构所有者、经营者债权关系的基础上,医疗机构指派专业运营团队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并通过委派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进行医院化管理、派驻医疗和护理人员、提供专业医疗培训、远程医疗会诊等途径,将医疗资源融入养老服务。

五、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独立或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办“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充分利用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将医疗、护理、保健、康复、营养、心理等医疗服务纳入养老机构日常工作范畴。

六、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病人少、床位闲置多或经营不善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养老资源分布进行新的规划和定位,通过结构调整、功能改造、身份变更等方式,将闲置的医疗资源转变为“医养融合”型养老资源。

 

 着力推进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高亚光

 

目前实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缺少政策法规扶持,资金来源相对单一、服务专业水平较低、投入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老年人权益和老年社区建设的立法工作,对其发展做出长期规划。从宏观层面制定各项支持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托老所”的日常营运和管理,通过市场外包方式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营机制。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出资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适当加大财政对社区养老资金投入比例,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的支持。

三、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对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培训人员可从下岗再就业人群中挑选,依托对下岗失业群体的政策优惠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

四、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不同年龄、类型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居家服务,真正实现养老服务的人性化、个性化,提升居家养老的质量和效率,节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本。

五、采取分类收费模式。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对困难老人,即享受低保、重度残疾,子女不在身边或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对有经济能力、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