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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8 14:53 来源: 《光明日报》2019年4月8日第16版

   孔令池    刘志彪

  

    4月2日,由南京大学和光明日报联合主办,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和光明日报智库研究与发布中心承办的《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研究报告(2018)》发布会在京举行。发布会集成果发布、主旨演讲、圆桌研讨于一体,吸引了智库界、思想理论界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本版特推出《报告》主要内容,并采撷会议发言中的精彩部分,和读者分享,与智库共勉。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地域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通,发展一体化的呼声和行动由来已久。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旨演讲中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迈入崭新阶段。本报告对长三角地区过去的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分析其高质量一体化进程、特点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测度体系 

  本报告构建了包括空间、市场、产业、创新、交通、信息、贸易、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以及制度10个子系统50个基础指标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采用变异系数CV(Coefficient of Variation)以分析序列内部差异,即指标内部数据的离散程度。选用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铁路12306网站、wind数据库、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2018)、《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17)、《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7)、《中国交通年鉴》(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  

  

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程空间一体化 

  从人均GDP来看,长三角地区省际梯度差异明显。2018年,上海市人均GDP超过12万元,江苏省人均GDP超过11万元,浙江省人均GDP接近10万元,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人均GDP不足5万元,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基尼系数来看,2000年—2018年,长三角地区内部经济规模差距呈缩小趋势。2000年—2012年长三角地区基尼系数呈现逐年递减的走势,经济差距持续缩小。但2013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基尼系数总体小幅上扬,地区差距缓慢扩大。  

  就经济联系强度来看,安徽对江苏的经济联系量和经济隶属度要远远高于对上海和浙江。此外,江苏、浙江、安徽对上海的经济联系量均不高,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上海作为“龙头”的扩散效应不足。  

  从可达性指数来看,长三角地区可达性空间格局相对平衡。2018年江苏省的加权平均出行时间最短,可达性最优,说明其与区域内其他地区具有更加紧密的联系。与之相对,2018年安徽省的加权平均出行时间最长,可达性最差,但其与江苏也仅相差大约32分钟。  

  

市场一体化 

  本报告分别从消费品市场、资本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探究长三角地区市场一体化发展进程。  

  长三角消费品和资本品市场分割指数的演变没有显著差异,均呈现不断震荡波动但波幅逐渐变小的稳定收敛趋势,说明长三角地区消费品和资本品市场的分割程度逐渐减弱。劳动力市场的相对价格方差波动幅度较大,表明长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不够稳定,处在不断调整中。综合来看,消费品市场的分割指数低于资本品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指数,即商品市场一体化水平高于要素市场。  

  

产业一体化 

  从2018年三次产业结构数据来看,长三角地区间产业结构存在明显的梯度差异。上海市第三产业比重较第二产业高40多个百分点,服务经济主导型的“三二一”型产业结构特征明显;江苏省和浙江省第三产业比重略高于第二产业,呈现服务业和工业基本并重的“三二一”型产业结构;安徽省第二产业比重略高于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一”型产业结构,工业依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部门。由此可见,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梯度差异性和时序衔接性,有利于产业一体化发展。  

  2010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数缓慢提升,产业结构层次上的差异开始逐渐显现,地区间产业结构专业化分工趋于合理,产业一体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长三角地区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数基本保持在0.2左右,仍然偏低,地区间专业化分工水平不高。  

  从结构相似性系数来看,上海与长三角其他省份之间的结构相似性系数相对较低,江苏、浙江与安徽三省之间的结构相似性系数均相对较高,即江浙皖同构现象较为严重,长三角地区尚未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生产力布局出现重复性,产业结构趋同化依然比较突出。  

  结合制造行业区位商指数,上海、江苏与浙江区位商大于1的行业主要集中于中高端制造业,安徽区位商大于1的行业主要集中于中低端制造业。可见,长三角地区产业布局各有优势,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  

  

创新一体化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R&D经费方面的投入快速增加,其占GDP的比重也持续扩大。这些企业在R&D经费占GDP比重的变异系数不断下降,表明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R&D经费方面的投入差距不断缩小。而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占就业人员比重变异系数逐步上升,表明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R&D人员全时当量方面的投入差距较大,且有缓慢扩大的趋势。  

  长三角地区国内三种专利人均受理数、国内三种专利人均授权数、技术市场成交额占GDP比重的变异系数均呈明显下降的走势,即该地区创新产出的地区差距不断缩小。  

  2007年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远远高于安徽省。2007年以来,上海市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不断降低,政府资金的比重持续提升。综合来看,长三角地区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并不高,产学研协同创新潜力较大。  

  上海市和江苏省是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创新极,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的合同数、成交额均远远高于浙江省和安徽省,反映出其创新合作能力更强。浙江省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的增长速度较快,反映出其创新合作的活力比较突出。  

  

交通一体化 

  2000年以来,长三角地区枢纽型机场、枢纽型港口、高铁网络和高速公路网络等区域性快速交通骨干网络已基本形成。铁路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网络化的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健全。进一步观察发现,长三角地区间铁路交通网密度差异较大,应大力推进国家铁路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纵横交错、便捷发达的城际铁路交通网。  

  

信息一体化 

  长三角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的内部差异不断缩小,为信息一体化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方向引领。推进长三角地区信息一体化发展,更重要的应是紧抓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等新兴信息技术带来的产业机遇,创新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和运营;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大力提升社会领域信息化协同和融合发展水平,形成社会民生、航运交通、城市安全等重要领域信息化应用全面对接的良好局面,如加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领域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环境治理信息共享、完善交通智能化服务等。  

  

贸易一体化 

  从省际贸易依存度来看,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中,上海和浙江的省际贸易依存度明显高于江苏和安徽。除上海市外,江苏、浙江和安徽货物内部发送量占较大比重。  

  长三角地区外贸依存度的区内差异较高,应注重建立以我为主的价值链分工体系,合理分布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共同参与全球竞争。  

  长三角外资依存度的区内差异较低,即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相对平衡。这既说明各地投资环境差异趋于缩小,也说明政府在利用税收优惠、土地或产业补贴等政策手段进行招商引资中趋于基本一致。  

  

公共服务一体化 

  长三角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的内部差异逐渐趋于收敛,区内差异缓慢缩小。城镇常住人口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的变异系数增长较为明显,表明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的内部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的变异系数明显高于其他指标,反映了长三角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内部差距较大,但差距在不断缩小。  

  

生态环境一体化 

  长三角地区工业发达,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是新发展理念下实施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短板。2017年,上海单位GDP废水排放量相对较高,江苏单位GDP耗电量、固体废物排放量相对较高,浙江省单位GDP耗电量、废水排放量相对较高,安徽省单位GDP耗电量、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均相对较高。  

  

制度一体化 

  经过多年努力,长三角政府层面合作形成了“高层领导沟通协商、座谈会明确任务、联络组综合协调、专题组推进落实”的省(市)级政府合作机制,区域合作不断走向纵深。  

  

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特点及问题 

  上海作为“龙头”的扩散效应不足,安徽尚未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上海的“龙头”作用,就是要体现在通过核心区域的扩散效应,带动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但实践中上海经济的“极化效应”目前还大于“扩散效应”。安徽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绝大多数指标值均落后于沪苏浙,有待更深度地融入长三角地区。  

  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滞后于商品市场。从市场分割指标来看,长三角地区的消费品市场分割指数低于资本品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指数,即商品市场一体化水平高于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的相对价格方差波动幅度较大,发展不够稳定,处在不断调整中。 

  尚未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优势产业重合度依然较高。从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标来看,指数仍偏低,地区间专业化分工水平不高。从结构相似性系数指标来看,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仍然存在。从区位商指标来看,长三角地区产业布局各有优势,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但优势产业重合度依然较高。  

  地区间创新人才投入差距扩大,产学研协同创新潜力较大。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占就业人员比重的变异系数来看,长三角地区创新人才投入差距有缓慢扩大的趋势。从资金往来的情况来看,长三角地区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并不高,产学研协同创新潜力较大。  

  地区间铁路交通网密度差异较大,亟待打通省际断头路。从变异系数来看,铁路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远远高于公路交通网。可见,长三角地区间铁路交通网密度差异较大。 

  社会领域信息化协同和融合发展水平较差。从变异系数来看,长三角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的内部差异不断缩小,但在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形成社会民生、航运交通、城市安全等重要领域信息化应用全面对接方面亟待进一步提升水平。 

  省际贸易强度偏低,地区间对外贸易发展差距较大。从省际贸易依存度指标来看,应更注意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促进贸易往来和一体化发展。从对外贸易依存度指标来看,应注重建立以我为主的价值链分工体系,促使苏浙沪皖共同参与全球产业竞争。从外资依存度指标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相对平衡,地方政府应避免为争夺市场和资源而无序竞争。  

  社会保障内部差距扩大,文化基础设施内部差距较大。城镇常住人口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的变异系数增长较为明显,表明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的内部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的变异系数明显高于其他指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内部差距较大,但在不断缩小。  

  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是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短板。从单位GDP耗电量、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PM2.5、PM10、酸雨发生率等指标看,长三角三省一市节能减排,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区域合作不断走向纵深,但依然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现实挑战。长三角在跨地区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已取得显著成绩,但也面临政策配套、立法和资金等保障机制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等挑战。 

  

推进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策略 

  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展所长。上海应主动逐步退出一般性的、劳动密集型、能耗高的制造业,集中发展现代服务经济,不断强化服务、管理、集散、创新等城市职能,并借助上海总部经济发达的优势,鼓励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到苏浙皖,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和产业链配套。在此基础上,协调发展制造业集群与服务业集群,以产业集群为载体将行政边界模糊化,促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要机制在空间上扩散。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构筑区域共同市场。首先,改革阻碍共同市场建立的行政权力,将地方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提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逐步消除导致市场非一体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其次,不断放松对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种种干预,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形成企业进入哪里、产品进入哪里、从哪里获取生产要素等行为主要由市场导向。再次,通过协议让渡部分行政权力来集中实现一体化协调,加速经济政策的对接和一体化。  

  建立区域开放市场,构筑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从制造业向外资开放到服务业重点向外资开放,着力引进跨国集团的地区总部、研发机构、营销中心,以上海为高端服务外包业务的承接者和中转站,苏浙皖主动承接其中的某些流程或环节。二是从引进外资和鼓励出口到“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双向开放,面向全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以我为主的价值链分工体系。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企业以并购形式对外直接投资,或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三是从注重对外开放到突出对内开放,逐步将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实现真正的溢出效应。  

  合作支持自贸区建设,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随着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的深入推进,各城市将主动对接,共享机遇,合作支持自贸区建设。自贸区经验的复制和推广,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探索,打牢基础。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构建统一竞争规则。扶持和培育企业做强,鼓励区域内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实现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产业合作与协调;调整产业政策的实施方式,推进经济从“发展竞争”转向“平等竞争”,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良好外部环境;逐步修正和废除各地与一体化发展有冲突的地区性政策和法规,协调好各地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加速经济政策扩散的一体化。  

  打造区域联动机制,拓宽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前沿科技研究院所的合作创新联盟、大型科技仪器设备的共建共享联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在有形的飞地上打造无形的互联网平台;加强地区间的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合作。  

  落实具体项目,推动合作协调。通过具体的项目行动来进行联合,以市场为导向,逐步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发展企业主体在区域间的自我联合、自我协调和自我发展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探索更高规格的区域协同决策机制。着眼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努力形成共同行为准则,深入推进各类规划充分对接;考虑建立国家层面上以各部委及其派出机构为主体的纵向职能管理模式,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区域一体化提供宏观环境和政策导向,并着力建立关于地方政府区域合作的有效激励机制;加快形成基于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的共同事务处理机制,缓解地区间的利益矛盾,维护各地区的利益均衡。  

                                                    (作者分别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