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概况 /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24 19:07 来源: 本站原创

(2021年10月26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用,根据全国政协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省政协工作实际,现就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有效组织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好凝聚共识,充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和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 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二、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 

  3. 优先安排党派作大会发言。按照“质量第一、党派优先、统筹兼顾”原则,鼓励支持和优先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等以本党派或界别名义发言。政协全体会议和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常委会会议,安排各民主党派省委和无党派人士界作大会口头发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其他专题协商会议,根据党派特色优势和发言材料质量,统筹安排大会口头发言。引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党派特色和专业优势积极建言资政。 

  4. 重点关注党派提出的提案。对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界提交的内容重要、事关全局的集体提案,优先列为重点督办提案,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领办和省政协主席会议集体督办或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对未被列入督办的高质量提案,通过《重点提案摘编》等方式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阅批。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界提交集体提案,每年举办提案线索通报交流会,重点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及时提供提案征选目录。 

  5. 及时反映党派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重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渠道优势,及时告知阶段性社情民意信息征集选题,收集、编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并反馈采纳落实情况。加强对民主党派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的机制 

  6. 广泛凝聚思想政治共识。健全完善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新思想季度学习座谈、江苏政协讲坛、集中培训等学习机制,深入开展“书香政协·同心筑梦”委员读书活动,组织和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不断深化“四个认同”。坚持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的谈心谈话制度,省政协党组书记与党外副主席、其他党组成员与所联系界别中有代表性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机关党组书记与党外副秘书长定期沟通交流、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 

  7. 共同开展协商议政。省政协举办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等,议题协商讨论可由相关专门委员会与有关民主党派省委共同承办。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和无党派人士界充分运用政协各种协商形式,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充分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和无党派人士界就本界别共同关心、专业性强的问题开展界别协商、组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提出建议,形成共识。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与党政有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开展对口协商,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界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提案建议采纳落实。 

  8. 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优势,每年选择若干课题,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界进行联合调研。省政协有关重点调研课题,可委托各民主党派省委进行协同调研。省政协组织开展的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根据业务相近、领域相近的原则,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的专家学者参加。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和无党派人士界发挥自身专长开展重点课题跟踪调研。安排党外副主席带队开展协商调研。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专题视察考察活动。 

  9. 联动开展民主监督。省政协每年确定若干课题,由相关专门委员会与有关民主党派省委联合开展专题民主监督,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界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对党委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邀请和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平台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民主评议等活动。重视推荐更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 

  10. 更好联系服务群众。构建“一融入两活动三平台”委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格局,即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把联系服务群众融入政协日常履职,参加政协界别活动和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联系群众“三走进一联系”活动,运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委员工作室、网络等平台,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和意见呼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团结引领各界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11. 协同开展理论研究。联合各民主党派省委就共同关注的政协统战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吸收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的相关专家学者参加省政协理论研究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课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 

  四、努力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2. 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省政协主席会议集体领导作用,明确党外副主席在政协的工作分工。完善省政协领导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界别制度,明确1名党组成员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认真落实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各民主党派省委专职副主委兼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要占适当比例的要求。重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兼职副秘书长作用,安排他们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干部到省政协机关挂职锻炼。 

  13. 密切沟通交流。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协协商同政党协商有关活动在协商议题、时间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做到协商内容各有侧重、时间安排有序合理。省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安排调研视察课题时,提前与各民主党派省委协商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定期召开秘书长会议,通报工作、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就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和有关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政协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省委对口联系,做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做好所联系党派界别活动的组织工作。 

  14. 帮助知情明政。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提供服务。举办情况通报会,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视情把党政部门的通报材料提供给各民主党派省委,或在掌上履职APP发布,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职参考。 

  15. 强化服务保障。对各民主党派省委提出需要协调的事项,要积极配合,帮助解决参政议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建言反馈机制,及时向他们反馈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举办江苏政协讲坛、理论研讨会、读书分享会等,视情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干部参加。省政协印发的有关重要文件,视情发送各民主党派省委。评选表扬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界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要占有一定比例。加快智慧政协建设,拓宽服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职的渠道和平台,让他们共享数字化建设成果。 

  16. 注重宣传引导。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江苏政协网站、江苏政协微信公众号、《江苏政协》杂志、掌上履职APP等,广泛宣传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及时宣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职的生动实践和取得的成效,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影响,为他们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