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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1-14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2008年6月19日 ,泗阳县王集镇南圩村,54岁的村民魏玉珍拿着两个珍贵的红本本——《农村养老保险交费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告诉前来走访的省政协主席张连珍:“有了这两个小本本,我们农民就再也不用担心看病和养老问题了”。

同年 12月 17日 ,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我省又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如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为我省4000万农民筑起了一道道保障网。这张“网”的织就,凝聚了省各民主党派和省政协委员提案的关注和智慧。

 

“新农保”从这里起跑

杨慧玉,常熟市芦荡镇的一名普通妇女。至今她还清楚地记得8年前的那条围裙,上面印着宣传新农保政策的字样。当年,她和乡亲们从镇里领到围裙时,并不知道那几个字将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2001年,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讨会在江苏常熟召开,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从这里启程。那一年的国庆,我省第一份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在常熟诞生。以“新农保”取代“老农保”,是要突破农民养老保险原先完全靠个人自我积累制度设计的局限性,加大政府扶持资金力度,凸显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性、普惠性和共济性。

一路前行中,省政协委员关注的目光始终在追寻。2002年,钱怡委员在其提案中呼吁,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都应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尽快受到惠泽。2003年,沈惠丽委员的提案建议,要完善和加强省(市)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保障能力。2004年,曹辉委员的提案提出,随着农村养老保险行政管理职能由民政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的变动,对农保资金的清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唐炳泉委员的提案提出,逐步完善对老年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相关政策,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建立与经济发展相吻合的保障办法。2005年,刘功俭委员的提案建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基本保障基金先由县级起步,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从2006年至2008年的三年间,省各民主党派先后围绕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展开专题调研,形成多件集体提案,从不同角度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不少建议已转化为政府的决策措施。

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回报。在昆山一个偏远的渔村,今年70岁的农民费长宝, 2005年 10月 11日 拿到了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送上门的一张养老保障卡,当他持卡领到第一笔养老金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喜讯告诉了身为航天英雄的儿子费俊龙,让英雄放心飞天。

结合江苏实际、符合江苏特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从试点到扩大,经过全省各地几年来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已逐渐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至2008年12月底,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81个县(市、区)政府先后出台了新农保办法,参保农民已达960万人,其中361万人参加了新农保,有176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历年累积农保基金达118亿元,参保人数和基金积累均居全国首位。

 

“新农合”让农民放心

10元钱换来了2万元,这是淮安市楚州区仇桥镇杜庄村农民杜金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亲身经历。 2006年 3月 18日 ,杜金付驾驶摩托车时不慎摔倒,右腿严重骨折,医疗费要2.8万元。就在他一筹莫展时,楚州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同志来到病床前,告慰他不用担心。这时,他才想起自己参加新农合于 2005 年交过的10元钱保费。一个月以后,当他治愈出院时,按规定补偿的2万元钱递到了他的手中。他激动得紧紧拉着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同志的手失声痛哭,当场还编了个顺口溜表达心意:“金山、银山,不如合作医疗这个靠山”。

2007 年10月16日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报道了一则消息。我省常熟市虞山镇东联村普通村民张建芬,身患尿毒症从1999年开始血透治疗,随着病情发展,每周血透1次逐渐增加到3次,费用也增加至每年6.4万元。由于她参加了新农合,同时是政府确定的医疗救助对象,按照政策一年可获得经济补偿5.76万元。另外,以前她做血透的费用需要自己先垫支,再凭医院发票报销。从2007年常熟市新农合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之后,她实现了刷卡看病、即时结报、实时救助。

如今,在我省农村,象杜金付、张建芬这样直接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的农民有成千上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从2002年党中央作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决定,省委、省政府把新农合制度建立列为新农村建设工程以来,省政协委员把这项工作的推进也一直作为提案的关注点。2003年,华博雅委员的提案建议,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也要同时加大对医疗需求方的补助,以利于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和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邢正军委员的提案提出,推广新农合制度应把握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不同的统筹方式。

实际上早在2001年,江阴市政府就已经试着迈开了新农合的第一步,由市政府负责新农合筹资和政策制订,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的管理与监督,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并在县合管办的管理指导下开展结报补偿业务。

 省政协提案一直保持对新农合工作试点和推进过程的关注。2005年,致公党江苏省委经过认真调研提出提案,分析了保险业参与新农合存在的困难,并就如何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的社会认同度、调动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加强对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的指导监督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2008年,致公党江苏省委再提提案,建议总结江阴模式和经验,形成市镇两级政府、保险公司和卫生行政部门三者之间互相制约的有效监督机制。张堂才等委员也通过提案进言,制定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监管办法,实行新农合基金年度必审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明确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业务范围、编制配备和审批等事宜。这些建议都引起了省卫生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新农合试点过程中先后加以积极采纳。

在各方的关注和共同努力下,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试点到发展,历经五年多时间,取得了较快进展。2007年,我省全面推行了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增强了参合农民抗大病能力,也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至2008年底,全省农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筹资水平从试点之初的人均筹资30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筹资138元,人均筹资最高的县已达425元。参合农民住院最高补偿额普遍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最高达16万元,受万元以上补偿的已超过5万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正在逐步缓解。

 

享有 “低保”不再是梦

邳州市农民孙召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许多,妻子几年前去世,撇下他和两个先天痴呆的儿子相依为命。一家3口靠着微薄的二亩地凑合过日子,常常“有了上顿没下顿”。为生存而着急的他被村民们戏称为“孙着急”。

陶老汉是常熟市海虞镇七峰村的一位老年农民,自从30多年前患有智障的儿子降临人世,日子一直过得不太舒心。多年来,全家仅靠他一人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在他68岁那年,操劳了大半辈子的他发觉自己再也没有能力出门打工了,全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实际上,在我省农村象“孙着急”和陶老汉这样的贫困农户仍有不少。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势在必行。这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同时也是近几年省政协提案关注的焦点。

2003年,赵闻斌等委员的提案流露了对贫困农民的一片真情,呼吁尽快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建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按照当地维持农民基本生活必须的费用确定,同时还应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次年,程刚等委员的提案又提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难点在于贫困地区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建议尽快出台农村低保政策性文件,明确保障金的来源及使用管理办法。省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对这些提案的办理给予了高度重视。

2004年8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确立了“到2005年底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同年9月,省民政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由此拉开了我省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序幕。

随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在全省范围内的启动,被列入“低保”对象的“孙着急”和陶老汉都成为第一批受益者。当他们凭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各自在镇上的信用社领到了第一笔生活保障金时,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为确保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顺利推进农村低保工作,2005年省财政增列了1.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在政策和资金的双重推动下,全省农村低保工作迅速推进,当年6月,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2006年,民革江苏省委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就农村低保工作状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后,在一件提案中分析了此项工作尚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四点建议:加快农村低保的法规建设,建立农村低保标准的增长机制,加强农村低保的工作机构,完善农村低保的救助体系。

同年8月,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促进农村低保工作向规范化管理的目标迈进。11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城乡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同步增长机制。农村以县(市)为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例,综合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一机制的建立,使得低保标准的调整“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改变,不因领导人重视程度的变化而改变”,实现了财政预算安排按机制生成的实际需求给予保障。

 2008年,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在一件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农村低保户随物价上涨也应得到临时性补贴等建议又很快得到采纳。从当年起,我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将物价补贴按年度发放的方式改为按季度发放,全年为农村低保对象共发放物价补贴1.43亿元,还按国家要求发放油价补贴7692万元。

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上了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截至2008年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68.95万户128.94万人,平均保障标准174元/月,人均补差水平80元/月,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0.31亿元。

对于当年象“孙着急”和陶老汉这样的贫困农民来说,曾经的“低保”梦,如今已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