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苏台农业合作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张坚勇委员(代表民革江苏省委员会)
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苏台农业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相应政策,完善管理体制。制订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建设的有关规定,吸引台资重点建设以高科技农业集聚区、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为主体的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继续推动两岸乡村结对活动,指导已结对乡镇开展交流。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和方法。设立苏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用于苏台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重点农业合作项目建设,用于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台湾农业智力及先进管理经验等。三是优先安排苏台农业合作项目用地。同时,探索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满足苏台农业合作用地需求。四是增强配套服务能力,提升合作层次。扶持组建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加强苏台科研、教育、农技推广的交流与合作,创建技术交流中心,共同研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强农民培训和农技服务。学习台湾农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构建苏台现代农业物流运作体系。
健全法规加大投入 率先实现学前教育义务化
于琨奇委员(代表民盟江苏省委员会)
建议:一是尽快修订《江苏学前教育暂行条例》,保障我省学前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实现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将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形成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启动面向城乡贫困家庭学前免费教育试点项目;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助和监督管理。三是解决幼儿教师编制和管理问题,提高幼儿教师质量。参照中小学教师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提高幼儿教师待遇。重新核定颁布幼儿园教职工标准,探索新型的科学管理机制。四是关注弱势群体,构建涵盖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义务化公共服务体系。将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提高其在公办幼儿园的就读比例。
加速金融创新 支撑沿海开发
许长新委员(代表民建江苏省委员会)
建议:一是改善沿海开发的金融生态。引进熟悉国际市场、资金雄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加快建设本地总部性金融机构,成立江苏沿海开发银行, 并将总部放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南通;大力发展以服务沿海中小企业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同时,发挥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的作用,着手建设连云港离岸金融市场;借鉴环渤海经济圈的经验,设立沿海开发产业基金。二是再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将政府出面直接举债为主的投融资方式,转变为以金融机构战略联盟共同融资及引入国有建设性投融资集团作为企业向社会融资为主的方式。建立健全结构严谨、效率充分的担保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构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管理机制。三是完善金融配套的政策法律支持。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监管机制,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国企分配更应兼顾效率与公平
朱晓进委员(代表民进江苏省委员会)
建议:国企高管收入不宜市场化,应与普通职工收入挂钩,其收入必须以职工收入合理增加为基础。国企职工收入增长与国资委考核挂钩,要将普通职工收入是否达到当地职工收入平均水平情况纳入国资委考核指标。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国企,在岗一线职工年收入要稳定增长。微利、亏损国企,在不出现亏损或减少亏损的前提下,在岗一线职工收入增幅要不低于物价增幅。国企内部低收入群体,如内部待岗职工、内部待退休职工等,生活费或困难补助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并逐步提高。国企高管、职工收入与阳光操作挂钩。国企分配与工资集体协商挂钩。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年度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奖金使用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奖金确定等,都要在省、市总工会协调下,由所在国企工会或职代会与国资委进行集体协商确定。
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许崇正委员(代表无党派代表人士界)
建议:强化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配套服务,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管理机构。组建再担保公司,构建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担保体系,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融资担保业务中的市场准入、运行规则、享受的扶持政策以及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再担保公司。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完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经营管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激励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多层次直接融资体系,构建完整、高效的中小企业“大金融”融资体系,加快风险投资渠道建设,鼓励大企业向高技术风险企业投资。积极致力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启动对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落实对中小企业信贷及其担保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体系和资信评价标准,建立全省性的和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信息共享系统。
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筑牢和谐社会基础
徐郭平委员(代表中共界)
建议:一是坚持城乡兼顾,推进城乡社保一体化进程,推进制度完善和政策创新,消除制度覆盖盲点,逐步将城乡各类人员均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快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要充分依托企业职工保险和新农保制度,重在完善跨地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新农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机制。二是创新思路举措,解决社会保障难题,重视对低收入、未就业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落实其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落实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研究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无障碍转接。加快推进省级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平台建设,逐步扩大联网覆盖范围,继续推进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险合作。三是完善制度政策,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正常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增长而有所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卞光辉委员(代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建议:一要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要抓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动清洁生产。发展清洁能源。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二要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科学布局重点工业源,科学论证发展项目。加强废气治理和利用。改善机动车燃料构成,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控,鼓励发展清洁燃料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加强建筑、料堆、道路遗撒等扬尘监管。三要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支撑力。加大清洁能源利用、秸秆再利用、煤炭高效燃烧和烟气脱硫脱硝、污染监控预警与影响评估等关键技术研发。四要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联动防治机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科学制定大气质量评价标准,开展大气环境日报和灰霾天气预报预警。五要加强薄弱领域基础建设,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六要完善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加大资金投入。
加快产业升级 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
赵彭城委员(代表驻徐州省政协委员联系小组)
建议:一是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联合攻关;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型、复合型人才,有针对性地培训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二是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自主品牌,扩大本土品牌的影响力。支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发展扶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有潜力的品牌产品。三是推动商贸物流旅游业加快发展,强力打造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明确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面向民生的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社区服务、科技服务和会展等新兴现代服务业。四是加快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国企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五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营造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快苏港经济合作交流
方铿委员
建议:继续深化现代服务业合作,把总部经济、会展经济、专业商务服务、旅游服务、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作为扩大苏港经济合作的重点,使香港成为江苏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理想中介、缔约中心、质量保证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合作,鼓励港商投资江苏有关部门公布的重点招商项目及自行提出项目在省内各地投资,使用先进技术、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项目,投资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项目,投资创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快苏港贸易合作,促进江苏市、县加深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关系,积极推动苏港重点商会组织和专业协会合作。积极有效地利用香港资本市场,继续引导江苏企业积极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跻身香港的国际资本市场。充分发挥江苏港澳地区政协委员作用,促进苏港两地经济合作。
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调整重组
李心合委员
建议:推进省属企业战略性业务调整与资产重组,减少国企数量,提升国有资本集中度。按照优进劣退的原则,清退劣势国有企业;对于必须保留的国有企业,要全面调整和优化其经营和产业结构,尤其是要解决外贸流通、宾馆服务、房地产开发等交叉重叠面较大的几类产业。对省属国企的调整重组还应与各地、市国企的调整重组整体考虑和规划。要加大对控股和参股企业的清理力度,压缩产权链条,提升国有资本管控能力。通过压缩产权链条,保留一级企业和二级子企业,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资本联合的步伐,增加上市公司,提升国有资本运作能力。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央企、地方国有企业、跨国公司、优质民营企业的资本合作,推进省属企业股权多元化,扩大战略联盟;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争取更多的省属企业控股中小科技企业到创业板市场和境外上市,提升省属企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资本运营能力。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姚晓晴委员
建议:统筹兼顾,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江苏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沿江沿海环境安全;另一方面要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整治工作,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和监管机制。加强监控,健全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以饮用水源保护为主线,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监控体系,建设饮用水水质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提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健全政府、部门、园区和企业四个层面的环境应急预案,制订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建立饮用水源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体系。积极探索,全面加强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乡镇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划定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科学规划和指导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政企合力齐推江苏物联网产业发展
杨占勇委员
建议:集中力量突破高精度传感、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加大研发力度,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品牌。加强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形成良好管理机制。出台优惠政策,对涉及物联网产业的项目,提供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区。推进市场化运作,整合省内资源,形成技术开发、平台运营、行业应用联盟,带动硬件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它行业的快速发展。完善法规,加大对物联网信息涉及的国家安全、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加强产业链建设,发挥运营业和应用部门在产业中的引导作用,制造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中的领头作用,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在技术创新中的源头作用,形成具有创新能力和完整配套能力的产业集群。建立企业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在高校增设相关专业,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物联网产业自主创新起点。
发展海运船队 建设海运大省
张同斌委员
建议:进一步增进建设“海运大省”的共识,以建设高水平海运船队为重点,加强海运业发展研究,统筹规划近海和远洋航运发展,促进内河运输和海洋运输协调发展,更好地为沿海开发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注资组建一支国有控股的大型船队,主要承担我省电煤、矿砂等发展战略物资运输任务,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远洋运输集装箱、散杂货和油轮船队。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对海运企业建造大型船舶、开辟国际航线、组建企业集团等给于财政、税收和金融扶持。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在上市准备、银行融资、产权改革方面给予支持,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条件。促进港口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港口服务功能,鼓励港口企业和运输企业建立战略同盟,支持造船业快速发展,促进造船业和海运业的合作,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依托航运人才专门学院,加大航运专业人才培训力度。
整治合法报刊登载违法广告
薛亮委员
建议:加强出版行业的自审自律,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审核力度,报刊对发布的广告负有审查责任,提高广告代理从业人员法律素养,严格执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承接业务要登记、审核、订立合同、归档,否则不予工商年检,以此追查违法广告的源头。强化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针对新形势下违法广告的特点,抓住修订《广告法》的契机,对广告的“可识别性”细化规定,增加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发布违法广告的责任。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建立制止违法广告长效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倡导人民参与查处,自下而上形成舆论监督机制,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借助报刊、网络媒体以及街道、社区宣传栏等加大普法宣传,定期公布查处的案例,归纳违法广告的各种形式,完善受害者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加强诉调对接 促进社会和谐
郑清委员
建议: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考核,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加“诉调对接”的主动性、自觉性。政府主导、群团参与、法院指导,共同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对接,政府除依靠各职能部门及基层政权建立专门调解组织外,还可与社会群团层面通过契约式管理赋予民调组织调解权限,并允许民间组织在提供服务中收费或享受国家补贴,在投入资金的同时设置一定的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调组织调解纠纷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处罚措施,如灵活调整经费投入额度、解聘调解员等,法院则注重在民调组织的调解能力、法律素养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赋予民间调解组织的合法性地位,完善衔接制度,设立司法审查制度,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效力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