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进委员代表民进江苏省委员会发言
(2012年2月10日上午)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失能老人的家庭故事。某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失能老人生活相当困难。所谓“失能老人”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指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而2010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00多万,按比例推算,我省60岁以上失能老人占老年人口的14%,80岁以上失能老人的比例高达36%,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一个失能老人要影响到多个家庭,让众多家庭成员工作无法安心,精神、经济双重负担加重,不和谐因素增加,“久病床前无孝子”等伦理道德问题增多。同时,由于请不起或请不到保姆、养老机构床位紧张、家庭成员缺乏照护能力,失能老人得不到基本照护的事情时有发生。2010年12月,上海一年过花甲的孝子王庆祥由于身患绝症,担心自己死后90多岁的老父亲无人照料会拖累自己儿子,竟持刀挥向耄耋老父欲同归于尽,让人唏嘘不已。这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问题:普通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中的失能老人谁来关心,如何减轻普通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家庭照料失能老人的沉重负担。
虽说,照料失能老人是家庭的事,但政府、社会不应置身事外。我们高兴地看到为了做好老年工作,省里已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养老工程已越来越成为党委、政府关心的民生幸福工程。但是,在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老年人中最弱势的群体——“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和康复问题的解决却相对滞后。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保障经费缺少。失能老人照顾走的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由于没有建立老人护理保险,导致有失能老人的普通收入家庭负担急剧上升,难以长时期雇请家政人员,而依赖家庭成员照料也同样面临经济问题。
2.康复床位缺欠。面对普通家庭失能老人的专业、价廉、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和康复训练于一体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大多数面向普通人群的养老机构缺乏专业医生和护士,不具备为失能老人提供医护服务的基本条件。
3.社会组织缺乏。失能老人照顾应更多地依靠公益性社会组织,但能提供这方面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严重不足。
4.管理工作缺位。一是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不仅数量少,且多数只接收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二是我省目前还没有一所院校设置老人护理本科专业,导致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极为缺乏。三是政府还没有建立对养老机构的评估体系和行业规范,导致养老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众多问题。四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滞后。
为让失能老人得到基本照料,让千万家庭无后顾之忧,建议:
一、转变观念,购买服务
在养老问题上,应实现三大转型:由家庭赡养型转向社会赡养型;由公共管理型转向社会服务型;由原则指导型转向专业规划型。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大力扶持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引导他们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多的社会养老服务。
二、完善保险,给予补贴
(一)应推出覆盖全民的“失能老人护理保险”,由政府和个人或家庭按比例各自承担一部分保费,当缴费者年老失能需要护理服务时,从中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是实现社会化养老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当前,政府应在对失能老人自身和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类型给予补贴。
三、多措并举,做好照护
(一)研究制订养老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估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功能。
(二)多层次解决失能老人照护问题。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水平,新增床位应优先用于失能老人的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照护和康复服务功能,为失能老人开展上门治疗、家庭病床、护理康复等服务。在社区建立老人日托中心,为失能老人提供低偿、优质的日托服务,为其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机会。
(三)培养、建立一支面向失能老人的专业化护理员队伍。在有关高校开设老人护理本、专科学历教育。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实行岗位补贴等形式支持和鼓励年轻人进入并留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老年护理工作。
(四)积极引导志愿者组织开展对失能老人的生活服务、文化活动、心理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
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强以增进民生幸福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幸福江苏。失能老人的生活和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对老龄事业的高度重视下,江苏老人的生活一定会更美好!
发言人主要职务:民进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市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