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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发言人:黄立红

 

  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1年12月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各地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也给予了密切关注,药品市场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显露,其主要表现是:

  1.群众药品安全意识不强。部分群众特别是一些中老年人不能正确界定药品范畴,误把一些消字号产品、保健食品等健康相关用品当做药品。一旦有该类产品的保健宣传,不少人是趋之若鹜。用药跟着广告宣传走,在一些慢性病患者人群中表现尤为突出。有的患者误以为中成药毒性小、副作用少而超剂量服用。有的患者凭经验到零售药店点名购买,对不按医嘱服用处方药的危害知之甚少。

  2.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在现行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监管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而薄弱点却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点多面广,却没有相应的监管人员,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对称,形成了城、乡药品安全监管力量配置不平衡,导致监管网络难以覆盖,造成监管盲区。

  3.药品经销和使用机构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从业人员对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进药时虽有一定的索证意识,但具体查看哪些证件却不清楚,或者为了应付监督检查,索证流于形式,非法采购药品现象偶有发生。二是药品储存不能完全符合要求。一些零售药店和农村医疗机构由于基础条件较差,设施设备简陋,缺乏温控设施,而把阴凉保存药品和其它常温保存药品一同摆放,不能保证药品存储期的质量,尤其是中药饮片霉变、虫蛀等问题较多。三是少数单位专业药学人员不足,没有建立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有的甚至从未报告过任何药品的不良反应。四是重医轻药现象较为普遍,药品管理和《处方管理办法》没有得到重视。

  4.药品行业诚信水平有待提高。全国统一的药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呈现出生产供应链日趋复杂、市场开放性显著增强、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等特点,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复杂化,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药品安全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强,违规生产、非法采购,时时在挑战药品安全底线。

  5.药品广告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据调查,医疗、保健食品、药品三类违法广告发布率占所有违法广告的50%以上。一些产品利用各种媒体肆意夸大宣传,借用疗效、治愈率、疗程等字眼以及专家、患者形象,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

  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用药常识普及工作,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老百姓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开展多层次、广覆盖、重实效的宣传教育,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消费警示,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引导群众科学用药。

  二、政府主导,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力量

  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借鉴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一些突破,切实落实基层农村药品安全责任,杜绝监管盲区,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有效的药品安全保障。

  三、坚持标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二是规范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加强零售药店和农村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药品性能配备药品储存、陈列、调配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保证药品存储期的质量稳定。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药品管理给予足够重视,按比例配齐药学人员,指导合理用药,正确调配处方,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杜绝滥用抗菌素、开具大处方和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建议在监管人力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逐步提高药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电子远程监管等现代化手段,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推行电子远程监控,确保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四、倡导自律,进一步推进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列入黑名单。要建立信用等级发布制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发布平台,将企业按诚信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检查评比,定期公布各个零售药店的评价等级,以最直观的形式引起公众关注,督促企业自律。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把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和退出相结合,对连续3年评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和药店,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淘汰一批条件差、信用低、管理不规范的药店。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观念。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非法采购等不法行为。

  五、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打击力度

  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对违法药品广告监管的联动机制。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虚假违规广告的识别度。加强对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媒体的监管。药监部门要强化药品广告审批职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产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管职能,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广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泰州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泰州市委主委,市卫生局副局长

  界别:农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