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政协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2年2月上旬在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表彰优秀提案和优秀视察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选举;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