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已成为去年全国最热话题,南京六合区近日也引进了一批“大鼻子”校车,江苏是否应该大力发展校车?晨报记者昨日专访省政协委员、省交通厅厅长游庆仲。游庆仲赞成发展校车,但认为江苏更应该发展“镇村公交”作为儿童上学基本工具。
【现状】
农村儿童上学
平均距离超过4公里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加上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校车事故,带给我们沉痛的反思。”谈起去年的多起校车事故,省交通厅长游庆仲心情颇为沉重。
游庆仲提供了一组数据:2010年全省发生在县乡公路的交通事故起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3% ,死亡人数占31.5%,如果加上乡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上述比例可能达到60%,在一些农村地区,用报废车、拼装车、微型面包车、两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车和拖拉机作为校车的现象大量存在。
“我省约有3100万人口生活在农村,其中老人和14岁以下儿童人数近1300万,而且农村儿童上学平均距离超过4公里,远的有8公里,老百姓非常期待安全便捷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游庆仲表示,“上学是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上学,让孩子们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不应该的。”
【观点】
江苏村镇密集
更应推广“镇村公交”
“南京六合等地购买‘长鼻子’校车,我总体上是赞同的,但不同的地区不一定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游庆仲表示,江苏大部分是平原地区,村镇比较密集,村到镇之间的交通出行需求量比较大,一旦镇村公交发展起来,就不一定需要校车来提供。
游庆仲认为,因为校车第一成本比较高,第二从他的个人观点来看,镇村公交其实更有利于孩子的交通安全。“如果让大人和小孩同坐在一辆车子里面,对小孩是一个很好的保护。镇村公交混装其实对孩子是一种保护。”游庆仲表示。
【举措】
每一个行政村
都要有公交服务到镇
“我认为保证儿童上学安全的最佳举措就是推行镇村公交,也就是让我省每一个镇村都要有公交服务。”游庆仲特意举了溧阳和句容两地经验。
泗洪和灌南是两个脱贫攻坚县,财政收入有限,2011年被列入镇村公交试点县后,县政府把开通镇村公交列入公开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县财政在有限的资金中分别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镇村公交车辆的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开通了23个乡镇的镇村公交。平均每个乡镇投入100多万元,每年再由政府补贴营运亏损20多万元,就同时解决了农村孩子上学和农村群众出行的问题。可以说以低于1%的财政收入,产生了10%-20%的民生效果。
“2011年起,我省总结了溧阳、句容等地经验,加大推行‘镇村公交’的力度,试点范围从8个县(市、区)扩大到其他18个县(市、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已有200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但还存在着农村客流少、成本高、亏损大以及定性不清、推进难度大等问题。”游庆仲表示。
【提案】
将“行有所乘”纳入
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对于自己的建议,游庆仲表示已经撰写了一份提案。提出将“行有所乘”通过法规形式纳入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由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建立投入和保障的长效机制,将“行有所乘”这一基本民生工程明确为各级政府的职责,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并加快推进“镇村公交”发展。
游庆仲建议,围绕“行有所乘”的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城市发展现状和农村交通现状,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把发展镇村公交作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内容。借鉴国内外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学生上学安全的成功经验,推进城乡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效率的最大化,实现政府有限财政绩效的最大化。力争7-8年全省实现“镇村公交”发展目标,切实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老人、学生的安全便捷出行。
【厅长回应“热点事件”】
公交服务
加强管理和教育驾驶员
对于不久前发生的南京乘客下车时被公交车门夹住导致车祸遇难的事件,游庆仲表示,类似事件发生过好几起了。驾驶员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但不能把气撒在乘客身上。这反映了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还不高,有时候乘客上车还没站稳,就开动了。交通部门还要加强管理和教育,驾驶员这样的行为,只要有投诉都会处理。
收费站撤并
312国道南京收费站外移已上报交通部
“关于收费公路清理和规范,我们已经在推进过程中,涉及到有些收费站撤并和移位,这方面工作已经在推进,基本方案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正向交通部上报。交通部要根据全国各省情况统一制定政策推进这件事,收费站也有一些历史情况,人员、债务等,都要有一定的政策,否则会影响稳定。”游庆仲表示,而对于不少南京市民关心的312国道南京收费站的撤移问题,他表示,312国道南京收费站也在这个方案里,排在更前面,一旦国家政策明确,312国道南京收费站的外移推进会更快一点。
过江隧道“年次票制”
与国家政策冲突,方案已暂时搁置
过江隧道到底还搞不搞“年次票制”了?游庆仲披露,南京年次票方案在去年国家清理收费公路后,从政策角度来考虑,再来设置一些收费站点,形成一个封闭的网络,与国家的政策有些冲突,“我们最近没有研究这个事情,暂时搁置。”游庆仲表示,而对于南京的多条过江通道能否免费的问题。他表示,过江不可能免费,因为不少通道都是贷款修建的,不是财政资金修建的,是市场化运作。目前交通部门是两条腿走路,通过政府财力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更高层次的需求,更加机动化的基础设施,包括过江大桥、高速公路等。当然从发展上来说,还是要大力发展低标准收费公路。
■关于交通的其他提案
省政协委员司晓晨——
从法律上
支持拼车
拼车到底是否有利于治理交通拥堵?能否节能降耗?江苏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司晓晨递交提案,希望将拼车合法化、规范化,脱离“灰色地带”。
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目前,拼车仍然处于灰色地带,国家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指出其是否合法。不过,现在的法律工作者一般都将其归为违法现象,其主要原因也是从现行的法律提出的。”司晓晨博士向记者表示。
其实,在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已经成为了一个日趋流行的搭车方式。司晓晨博士表示,“国外拼车在理念上和中国不一样。主要是长途,包括外出旅游、节假日探亲。美国人长途旅游,很少自驾,都是租车。基本上都是实行AA制度,由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和费用。
建议从法律上对其进行支持
一般根据是否收费可以分为善意搭载和拼车。目前,不少人会将拼车与黑车、非法营运混为一谈。“其实,我觉得我们国家也应该从法律上将其归为合法行为,并在很大程度上,从法律等方面对其进行支持和保障。”司晓晨博士表示, 拼车并不等同于非法营运,在合理规范的情况下,国家需从法律上对其进行支持。拼车收费,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分摊油费的一种方式。
同时,他还提出了几项建议,“第一,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确认其合法性,在合法的基础上,将其区别于黑车营运。第二,制定相应规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包括收费和安全性保险等方面,而不应该是由于车主收费而将责任全部归结于车主。第三,制定一个规范性的合同,供大家下载。其中具体细则、法律法规,都需要法律部门专门去参与制定。
司晓晨博士表示,“既然这种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了,而且今后会越来越多。所以法律应该使其合法化。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甚至有的国家,还对空车上路有严格的规定和惩罚措施。在高峰期,若发现有空车,会进行相当的惩罚。”
交通厅长回应:
这种行为现在没有去查,法律上没有明令禁止
“对于拼车我个人是赞成的,但这里面非常复杂,不仅有法律,而且有操作层面,什么情况下拼,是不是熟人,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低碳和交通拥堵,也要考虑到安全,从这个角度看,安全比节能减排更重要。”省政协委员、交通厅长游庆仲表示,国外拼车主要以居住在郊外为主,现在我省也有许多人在拼,比如在江宁上班,城市附近到市区上班,也有拼车。
游庆仲认为,这种行为现在没有去查,法律上没有明令禁止,比如说我们早就认识了,一起去趟城里你搭我车,这算拼车吗,不好界定。但是总的来说拼车情况已经有了,而且越来越多,今后恐怕要对生人和生人拼车作些界定。“也没有强制不让你拼,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法律没有禁止你干的都能干,对于政府来说,法律没有授权你干的都不能干。”游庆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