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传统的社会管理难以适应新的管理任务。人民法院既是做好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也是做好社会管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要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定纷止争,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效维护社会秩序、规制社会行为、养成公序良俗;通过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社会资源整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健全和完善;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推动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增强法治意识。总之,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立足于审判中心工作,成效要体现在服务发展大局、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