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丹娜)“协调和发展好劳动关系,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广忠向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书面发言,建议在经济转型升级中要注重协调好劳动关系。
刘广忠委员指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大量的劳动关系调整。各级党政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和协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好职工的各项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关系的和谐推动社会的和谐,以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企业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他认为,要注重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经济转型升级,对职工的素质特别是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崛起,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但目前我省劳动力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技工荒”已成为制约一些行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瓶颈”。全省技能型劳动者现在不到500万,高技能人才资源总量不到100万,占全省劳动者比例不到5%,与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占25%~30%相比,差距较大。因此,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能耗的降低、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等这样一些“物”的问题,还要重视“人”的因素,应当把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对新知识、新技能、新标准的要求,在职工中广泛开展适岗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帮助广大职工提高技能、增强本领,更好地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职工素质提高了,有利于增强就业竞争力。他们有了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收入,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经济转型升级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要畅通职工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刘广忠委员说,经济转型过程当中,大量的传统产业向新型的现代产业转变,低端的制造业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高端制造业攀升,一些企业要改制重组;许多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绿色产业、低碳技术,落后的产能要淘汰,一批高耗能、低效益、污染严重的企业要搬迁、关闭,由此会牵涉到大量的职工利益调整。这一过程中,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要重视职工群众的利益保障,畅通职工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职工的真实想法,主动向职工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式措施,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职工群众一时不理解、不支持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自觉地支持并积极投身经济转型升级进程。即使是合理的利益诉求,也应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理性地予以表达。
刘广忠委员还认为,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期也是利益调整期,劳动争议纠纷一个时期内势必会呈现出多发、频发甚至群发的态势。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应对不当,会影响到经济转型的顺利推进,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生,有一个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积少成多的沉淀积累的演变过程。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立足源头治理、事前预防,在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各个环节,提前介入,督促企业在内部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使各种利益差异、利益矛盾能够得到及时调整和化解。要高度重视劳动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推动企业守好第一道关口,努力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控制在企业内部,最大限度使劳动关系矛盾不发生、不积累、不激化。要积极探索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模式,形成快速的矛盾化解机制,把更多的劳动争议纠纷消化在调解环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鼓励企事业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企事业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和谐发展,使企业和职工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使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成为企业的凝聚力、竞争力和发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