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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去年以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特别是资金供给紧张和融资成本快速上涨等问题让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陷入了困境。正在召开的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委员们纷纷聚焦中小企业生存困境,献计献策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
  来自南京市工商联的于常洁委员指出,我省中小微型企业占比达90%以上,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省民营企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吴建发委员分析说,目前,我省中小企业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困境,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首先,中小企业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在欧债危机、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等大环境的影响下,企业盈利空间变得狭小,主要经营指标同比下滑,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加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财务制度欠规范、财务管理薄弱等一些先天性不足因素,广东、浙江等地中小企业出现了“倒闭潮”。
  其次,中小企业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当前银行主导型的融资模式是最快最便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但是在连续加息及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背景下,以及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担保能力等自身条件的制约下,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并且在经济政策紧缩的前提下民间借贷变得极其疯狂,借贷利息节节攀升,民间借贷市场陷入一片混乱。
  第三,中小企业面临非常大的竞争压力。生产经营成本剧增特别是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过快,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较大困难;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小型工业性企业,由于应对能源、原材料、劳动力、土地、赎金、汇率的变动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的消化能力弱,生产经营处于微利和无利状况,有的甚至难以为继。而且,中小企业面临着国有企业及大型企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第四,中小企业面临很重的税费负担。过于沉重的上交利税及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还有,员工的薪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必要费用都对目前不太景气的中小企业构成很大压力。
  为此,于常洁、吴建发、黄勇林、施黄彬等委员纷纷建言,为中小企业出台融资、税收、创新等相应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多份集体提案把脉融资难
  “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最大的“瓶颈”。记者了解到,致公党江苏省委、民盟江苏省委、民建江苏省委、省工商联等经过充分调研,在会上提交了多份集体提案,为解决新形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提出意见建议。
  致公党江苏省委在对无锡市的抽样调查中,34%的企业将“民间借贷”作为除银行贷款外的主要选项,位列第一位。同时,在面对融资困境时,由于自身原因,中小企业更愿意依赖于政府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而忽视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
  他们指出,当前,我省已采取切实行动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国9条”,并在2011年11月3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其中多条措施直指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仍居高不下,利润空间进一步收窄,融资难已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产生了不可忽视影响。因此建议: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强化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积极推动融资模式创新;落实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民盟江苏省委指出,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配套的专项法律法规至今仍是空白。建议我省根据自身实际,先行出台适合本省情况的地方配套法规。
  省工商联建议,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担保行业监管协调机构,建立担保业务风险共担机制。
  民建江苏省委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银根紧缩导致可贷资金减少”并非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根本的原因在于资金融通渠道受堵导致可利用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上升。因此,构建并完善微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是疏通融资渠道的关键。各级政府政策设计的重点应是通过优化融资环境来理顺融资渠道,从而解决融资难问题。
政企联动化解“用工荒”
  “企业想招几个焊工都难!”苏州市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陈子京在小组讨论时,感慨高技能蓝领工人的短缺,认为技能人才是制约企业转型升级的一大因素。
  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用工荒”现象略微缓解,但用工结构性短缺问题仍然突出,出现了“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两难局面。
  南通市经信委调研员施黄彬委员认为,“招工难”其实不是真正的“用工荒”,而是在低工资、低保障、重体力的工作岗位上的“用工荒”,工人想找有保障的较好的工作,企业需要更多的利润,我国现行的高额税收和低效保障更加剧了劳资双方期望值的不吻合,而且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并非说得容易。要冷静的分析和对待“用工荒”,一是长期的计生政策客观上减少了青年农民工数量;二是教育结构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中高等教育普及使农民工实际数量在逐年减少;三是实体经济企稳向好增加了大量的用工需求,职业培训滞后使许多农民工无法胜任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结构性“用工短缺”将越演越烈。
  施委员建议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调整好各种社会关系,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切忌厚企业而薄农民工,淡化务工人员的出身来源,更要防止厚市民而轻农民,多措并举壮大产业工人的队伍。通过有效服务与监管,保障群体间、阶层间的公正与和谐,共享基本现代化的成果。对社会效益比较突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通过税收返还解决低收入行业职工工资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逐步缩小与当地平均水平的差距。企业应改造提升装备水平,用改进技术和工艺降低成本,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转变企业用工管理观念,不能寄希望于“最低工资标准”和“超时加班”来化解“用工荒”,应把低劳动力成本的竞争转向高品质、高档次、品牌化、专业化的竞争,以好待遇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给农民工以“产业工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力,以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稳定员工队伍。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贾宝中委员建议,更加注重扶持中小企业,更加注重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更加注重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