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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19 19:05 来源: 本站原创

 

洪锦华委员发言

 

推进城镇化涉及到经济与社会管理多个方面的内容,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作。我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苏南、苏中、苏北城镇化率差距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矛盾尚未消除,60%以上的新增基础设施集中在城市和县城,县域首位镇和中心镇地位不突出,农村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设施普遍缺乏。二是产业集聚效应不强。由于缺乏区域总体规划的协调、指导,各城镇之间产业结构趋同,横向联系松散,各自优势难以发挥,苏中、苏北地区城镇缺少优势产业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强力支撑,难以形成各自的产业特色。三是人口转移速度不快。一方面,农民的整体文化知识水平偏低,专业技能不高,多数从事的是体力型劳动,且流动性较大,就业不稳定,在城镇安家落户的能力不强。另一方面,虽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但是户籍本身的门槛以及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民的权益事务等,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型,“进得来、留不住”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的进程。四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面临诸多制约。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较多限制,如集体土地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等,这些都制约了农村产权的流动,不利于全面激活农村产权市场。在就业、社保等方面仍然实行城乡分治,尚未建立起统筹城镇化和扩大就业的协调推进机制。五是城镇建设用地矛盾突出。随着各地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建设用地矛盾日益显现。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这一矛盾将更为突出,土地供应已经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推进新型城镇建设,须结合江苏实际,加快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支撑、中小城市为依托、小城镇为纽带、新型村庄为基础的城乡空间格局,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历史文化、尊重自然生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此,我们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让农民“进得了门”,进一步降低城市落户门槛,促进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二是让农民“就得了业”,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使转移到城镇的农民能就近找到合适的工作;三是让农民“住得到房”,提供适合不同需求的保障房、廉租房、商品房保障安居乐业,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四是让农民“看得起病”,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完善的医疗保障和服务,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应不低于50%,并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五是让农民“花得了钱”,加快提升城镇服务业发展水平,让城镇居民和农民享受到城市的消费条件和消费服务;六是让农民“转得了型”,通过农民变市民,从根本上使人的观念、素质、环境有相应的提高,融入城市社会,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进步的成果。

二、推进协调发展的城镇化

坚持规划引领,鼓励各地制订切实可行、积极稳妥的综合改革措施,引导大城市优质的资源向中小城市流动。一是抓好农业现代化,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得到更高的收入,进而推动更多的转移人口参与城镇建设,增强城镇发展的活力。二是抓好工业化,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通过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中、产业发展、繁荣城镇经济,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三是抓好信息化,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有机融合,通过信息化、高新技术使用和对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提升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四是注重产业、用地、建设、环保“四规同步”,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布局,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三、突出生态优先的城镇化

把生态环保的理念融入到城镇化全过程,在城镇面貌改变、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的同时,保持农村和城镇原有良好的生态资源、生态优势、生态品质。以盘活存量为主,一要坚持有“堵”有“疏”,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加大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推进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使生态园区和绿色企业占比达到20%。二要坚持有“保”有“压”,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加强对绿色产业、环保产品的引进扶持;同时要加大“三高一低”(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的关停并转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三要坚持有“舍”有“得”,算好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大账”,以市场方法设置产业准入门槛,依据投资强度、投资结构、产业带动、技术含量、经济效益、财税贡献、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市场化指标,设立投资准入门槛,做到以市场定取舍、定去留,既避免“装到篮里都是菜”,也克服“是菜都往篮里装”。

 四、探索投入多元的城镇化

一是鼓励“资本下乡”,更多地引进社会资本、产业资本投向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等;二是突出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农民把资产变成资本、把经营权变成股权,让更多农民在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同时,也增加自身的财产性收入。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扬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界别:特邀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