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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1 10:19 来源: 本站原创

驻扬州市省政协委员联系小组

 

  困境儿童,包括监护缺失、家庭极度贫困、患重病或重度残疾救治有困难等儿童。这些儿童面临生活、教育、医疗、安全、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等诸多方面的成长困境。最近,扬州市有关部门对困境儿童问题进行调研,全市有困境儿童445人,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因父母服刑、涉黄赌毒、离异、单亲、民间收养等原因监护缺失的275人,占总人数的61.8%,其中事实无人抚养的8人。二是因家庭成员患重病、残疾、丧失劳动力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137人,占总人数的30.8%。三是儿童因重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救治有困难的33人,占总人数的7.4%,其中有2人因病失学。

  困境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监护缺失,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和沾染不良习气、甚至犯罪等安全隐患。单亲家庭、父母患病、隔代教育,造成儿童在智育、德育、法治、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缺失,个别孩子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二是物质缺失,生活和学习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困境家庭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低保、困难救助、亲戚朋友救济等,甚至有的家庭基本无收入来源,因病、丧失劳动力致贫情况尤为突出。三是教育缺失,学习成绩普遍落后于正常家庭孩子。由于家庭教育的放松,学习条件的简陋,生活困境的压抑,有的单亲或父母患重病的儿童还要承担部分家务,困境儿童学习成绩普遍不理想。四是亲情缺失,性格发展不够健全。由于长期缺少父母的亲情关爱,易在性格上出现偏差,有些孩子胆小、自卑、封闭、孤僻、不善交往,有些孩子自尊心强、心理承受能力差,有些孩子由于祖辈溺爱造成自私任性。五是医疗缺失,贫困家庭患重病或重度残疾的儿童救治和康复费用缺少保障。这些家庭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医保报销以外的费用无法负担,只能四处举债或望医兴叹。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关心、政府保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儿童为本”的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体系,建议各地对困境儿童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推进社会关爱制度持久发展。

    一、政府要强化民生保障“托底之力”

    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机制。明确牵头和责任部门,建立协同负责机制,建立评估标准、信息档案、动态监测、政策保障和社会关爱等工作机制。按照不同类型困境儿童,明确不同的保障和关爱办法,确保实现全覆盖和保障托底。一是在生活上予以保障,实现贫有所济。对未纳入低保的困境儿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事实无人抚养和家庭基本无收入来源的困境儿童,参照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予以保障;各级政府、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对困境儿童加大慰问力度。二是在教育上予以帮助,实现学有所教。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困境儿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困境儿童,发放助学金,激励儿童发奋学习、立志成才;对部分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有条件的学校提供免费寄宿;对义务教育阶段有不良行为或涉及犯罪的,学校不宜劝其退学或开除,应与司法机关齐抓共管,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正。三是在医疗上予以救助,实现病有所医。对贫困家庭儿童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参照城区低保户标准,全额资助其参加医疗保险,对报销费用以外的费用,再按50%予以救助,并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康复训练。四是在权益上予以保护,实现有法必依。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对监护不到位的要采取协调干预措施,督促监护人尽责;对遗弃儿童或拒不承担抚养义务的父母,要通过司法途径提供法律援助,强制父母承担责任;对暂时失去监护的,要积极采取临时救助和安置措施。在对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的同时,对贫困家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对“双失双下”家庭,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困境儿童数量。

    二、社会要强化广泛参与的“关爱之功”

    一是加强结对帮扶。加强宣传,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接力。在校内,实施“一对一”帮扶,落实爱心老师加强对困境儿童学习和心理成长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组织帮助困境儿童,在校外就近落实爱心妈妈,给予物质帮扶和情感关怀;村(社区)组织邻里守望相助,发动邻居帮助和照料困境儿童。二是加强安全守护。加强困境儿童安全、法制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送安全守护知识进校园、进农村(社区)、进家庭。重视解决儿童受害问题,提高其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能力。发挥校园心理咨询室作用,建立心理咨询师与困境儿童定期交流制度,组织心理专家开展讲座和一对一辅导。三是加强社会实践。通过组织困境儿童参加主题夏令营、户外拓展、亲子交流等活动,鼓励其参与社会实践,融入团体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教育辅导站、实践基地、儿童快乐家园等校外阵地作用,建立制度,完善功能,扩大志愿者队伍,为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兴趣培养、心理咨询、社会实践等关爱服务的平台。

    三、家庭要强化监护教育的法定之责

    引导儿童强化自立自强的精神。强化家庭监护和教育责任,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知识“五进”活动,即送家教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社区)、进家庭,引导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承担家庭安全监护和教育责任。强化对困境儿童的励志和德育教育,帮助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高远之志,夯成才之基,怀感恩之心,实现全面发展,通过努力改变自身和家庭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