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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1 10:25 来源: 本站原创

包宗顺

 

      “谁来种地”已然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之一。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目前谁在种地

近两年,我们在省内做农户问卷调查,调查样本农户合计为1086户,分布于苏南、苏中和苏北三个地区,样本家庭人口总计4037人。对剔除样本中年龄不满16周岁及在校学生(包括超过16周岁在校生)后的3369人的资料分析结果显示:在16-30周岁年龄段,有83%的劳力完全不从事农业劳动(即全年一天农活都不干);31-40周岁年龄段中,也有57.2%的劳力完全不从事农业劳动;与此相对应的是,在41-50周岁、51-60周岁劳动力年龄段中,从事农业劳动者分别占67.9%77.2%;在61-70周岁、71周岁以上年龄段中,有63.8%27.7%劳动力仍在从事农业劳动。若将目前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和兼业I型(以农业为主,兼业非农业)劳力,称之为“农业生产主力”,那么,调查结果显示的农业生产主力的年龄分布:41-50周岁的占24.4%51-60周岁的占44.9% 61-70周岁的占17.3%,三个中老年龄组合计占86.6%

二、几点政策建议

解决“谁来种地”问题,首先必须确立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目标:即通过系列配套改革和经济政策,引导和鼓励已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逐步离土离乡;激励和培育农村中年轻有文化的职业化新型农民;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

  (一)扎实推进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通过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一方面使城乡交流管道更加通畅,让已转移到非农部门的青年劳动力,连同他们家庭中的妻儿老小都能团聚在城镇安居乐业,成为城镇居民;另一方面,使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镇等值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条件,让有文化、有专业技术的年轻人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农村土地资源流转市场的形成,不仅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采取经济手段,鼓励非农领域稳定就业的农业人口离土离乡。然而,要想建立规范的土地市场,首先必须要有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因此,加快农村确权颁证工作,理应引起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花大力气研究解决政策性土地流转纠纷。农村土地的二轮承包开始1998年,承包期限为30年。问题在于开展二轮承包时,人们未能预料到几年后会取消农业税,更未能预料到国家随后推出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因此,在开展土地二轮承包时,不少农户选择了主动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随着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政策收益日益提高,由国家农业政策重大调整而引发的土地流转纠纷日益凸显:当初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户要求收回,而当初接受的农户则坚决不干,矛盾日益激化。从调研情况看,政策性土地流转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之一,成为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拦路虎”、“绊脚石”。当前,政策性土地流转纠纷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要彻底化解这一矛盾,省委、省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解决方案。

  (四)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近几年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物价补贴等政策性农业补贴逐年提高,对鼓励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现实中,这类农业补贴政策优惠往往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当发生土地流转情况时,享受政策补贴的通常不是实际的粮食生产者,而是坐享租金的土地流出方。随着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政策优惠日益增加,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副作用日益凸显,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障碍将越来越大。换言之,现行普惠制的农业补贴政策,一方面对激励粮食生产的效力已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对促进和鼓励土地集中、实行规模经营形成政策逆向调节。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财政逐步减少,至少不再增加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政策优惠;转而增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建生产服务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等。使涉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该落的地方。

  (五)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业科技人才。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关键是要培育一大批有知识、有理想、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林院校培养农业专才的作用,解决农业院校不愿意办涉农专业、涉农专业大学生毕业后改行这一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业事业的财政投入,大力兴办普及新型适用农业技术的职业高中,并在财政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与此同时,要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农业科研和推广人员的工资报酬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在努力营造吸引年轻人成为新型农民和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社会环境同时,适时地推出农业(耕地)经营的准入制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农业经营者的整体水平。

  (六)保护农业主产区后备劳动力资源。“离土不离乡”、“种田早中晚”,“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是保持农业劳动力资源长期、可持续供给的社会生产形态。各地基层政府,特别是农业主产区政府应当努力保护农民“兼业”积极性。着力推进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通过农户专业合作、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获取规模经营效益。已经采取以种养殖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业企业集中规模经营为主的地区,也应尽可能保留普通农户的自留地,维系农户与农业生产联系的纽带,保护农业劳动力后备资源。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界别:农业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