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一届二次会议 / 媒体报道
发布日期:2014-01-20 09:21 来源: 本站原创

      政协委员提议

  普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随着全国各地相继实施老年人免费乘公交、游公园等优惠政策,老年人出行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更加广泛、更加频繁,同时他们在公共场所遭受意外伤害的事故数量也明显上升。这一年来,关于老年人摔倒“扶不扶”的故事与案件频繁见诸媒体。

  省政协委员、盐城师范学院教授周春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老年人身体和生理上的特殊性,他们在活动中发生跌倒摔伤、碰撞受伤等意外伤害的概率要大大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

  然而,目前国内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非常少见,即使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类似的险种,往往也是投保费用高而保障度低;再者保险公司对老年人投保的最高年龄有限制,即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予承保,而且许多保险公司会依据老年人的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作出拒保或限额承保的规定,这样,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 

  据周春霖了解,我省也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险种,但仅在苏州和无锡推出,“我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市,老人花15块钱参保,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的赔付;而在江苏这边,像无锡市,目前老人出10块钱的保费最多才能赔付2万元,这个额度相比之下低了一截,并且覆盖面还比较小。”周春霖介绍,她了解到一组数据,江苏的这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从去年8月启动到现在,受保的老人还不到江苏老龄人口的20%。“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出于对盈利和风险关系的考虑,设置意外险时普遍将老年人这一群体拒之门外。”

  周春霖建议:江苏省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适合江苏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种。同时她也建议政府方面加强措施,让老人在意外跌倒后,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