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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7 11:53 来源: 本站原创

   

  

   

  王咏红委员发言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呈现老龄化速度快和高龄化明显的趋势。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19.26万人,占总人口的22.1%,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到2030年我省老龄化率预计达到33%。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生活照料需求呈现叠加趋势,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医养结合保障措施逐步健全。但是,当前医养结合仍面临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医养结合关键制度和服务体系还相对滞后;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机构数量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还不完善;专业化的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欠缺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医养结合的深度推进和健康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医养结合管理机制,提升政策扶持力度

   相关部门要打破体制障碍,理顺、规范、明确在医养结合业务上的职责范围,避免条块分割和权责交叉、重复。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改进医养结合机构资质审批管理方式,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速度;要摒弃一些过时的政策,制定出一些经得起现实检验的适应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实行有条件的全部纳入、有资质就审批的政策;对符合资质的养老机构,开放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尽快制定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级评价标准,将失能、半失能老人部分服务费用纳入社保体系,尽快建立护理险和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险。

  二、因人、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体系

   居家养老在国内外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养老模式,国家“十三五”规划将居家社区养老作为政策投放的重点。根据我省养老现状,建议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为辅的医养结合体系。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居家养老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与大型医院建立定点双向转诊机制,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分级诊疗功能;鼓励一、二级医院,校办、厂办医院等基层医疗单位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向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转型;鼓励规模较大、老年服务需求缺口较大的养老机构通过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吸纳有经营资质的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

  三、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医护队伍建设

   医养结合专业人才的缺乏是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的“短板”,养老服务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门槛较低、专业素质不高等状况,无法满足专业的养老服务需求。应加大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首先,通过在高等院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老年护理相关课程等方式,重点培养该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其次,通过在职业技术院校实施全程就业指导、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大老年护理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智慧养老”

  “智慧养老”是在全球范围内正在进行的养老模式创新,具有多样化、人性化、高效化特点,既有现实需求,又有现实可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前景。要重视“智慧养老”技术的开发、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面向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物联网系统与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社会及社区家庭的资源,为养老提供更便捷、高效、灵活的公共管理创新服务平台。同时,应重视隐私保护、“智慧养老”准入、技术标准规范等制度建设。

  五、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医养结合持续健康发展

   医养结合的市场化运作,能够实现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整合,更好的解决医疗和养护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担政府的养老压力。在坚持政府“托底线、保基本”的同时,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工作,使养老服务业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良性发展。要保证民营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得到平等竞争,政府可通过在贷款、税收上等提供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