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二届三次会议 / 大会发言
发布日期:2020-01-15 14:43 来源: 本站原创

 

马小峰委员发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全国率先完成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省域生态空间管控不断加强;沿江八市化工企业入园率大幅提高,产业升级提速;沿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较快,长江江苏段水环境明显好转,干流水质保持优良,入江支流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得到国家长江办高度肯定;沿江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各地特色示范段建设亮点纷呈。长江大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在长江大保护中,大家关注更多的是来自陆域的污染,但对船舶的移动污染源问题,大家可能还不是很了解。长江江苏段365公里,是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和引江济太的调水水源地和全省31个饮用水取水口、3100万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全省80%的生产生活用水取自长江。同时长江江苏段还是长江黄金水道的“钻石区段”,船舶年进出超过300万艘次,其中危化品船舶约10万艘次,运输中每年违法排放大量油污水、洗舱水及生活垃圾, 经查处的不少船舶污染物指标存在严重超标现象,对沿江饮用水源地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当前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船舶载运危化品运输污染防控相对滞后。长江江苏段船舶年危险货物载运量1.8亿吨,其中散装液体化学品近7000万吨。有的事故险情虽经及时有效处置,未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但依然令人心有余悸。二是对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管控相对滞后。长江江苏段江面上时刻有8000余艘船舶在航行、停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但船舶作为移动排污口,具有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船舶直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2019年查处的船舶直排、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达247起,比2018年增长1倍多。三是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大部分内河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不完善,难以满足到港船舶排放污染物接收需求。沿江各地市政管网大都未能覆盖全部港口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在转移和处置时还存在着“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立法立标,从源头化解船舶污染的风险。要在国家《长江保护法》立法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在立法中体现江苏需求;《长江保护法》无法实现的,要通过地方立法立标来解决。要制定长江江苏段危险化学品运输特别规定,淘汰一批老旧危险化学品船舶,让船舶建造标准高、公司管理措施好的船舶成为主要运力,严禁危害高、防治难的危险化学品进入长江。研究出台江苏省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标准,细化接收设施建设强制要求,增强港口码头接收能力;明确第三方接收单位污染物接收设施、作业人员配备要求,督促码头对第三方接收单位履行管理责任。 

  二是突出诚信管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力度。加大长三角区域的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与周边地区共同加大对船舶污染联合检查力度,将船舶违反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通过交通、海事、金融等机构实施联合惩戒,督促船公司、船员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是明确建设要求,提升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沿江各市要切实加大市政管网建设力度,尽快实现港口码头接收设施全覆盖,将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管网和公共转运处置体系;加快危化品船舶洗舱站建设,加强水上危化品事故处置应急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沿江备用水源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