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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购房的意愿和能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市民入住新型住宅小区,与之相应,物业管理作为一项新兴的行业,也快速融入我们的生活中,逐渐成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许多城市的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还未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不少住宅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缺乏协调解决主体,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也缺乏规范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培育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帮扶和管理;理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政府以及其他各方面之间的关系,对建立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议: 1、大力提高业主的参与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业主在物业管理、社区建设中的参与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主动营造健康和谐社区生活。加强对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普及,明析业主所依法享有的参与物业管理有关事务权利和义务。引导业主了解业主委员会不只是为了维护自身权利,而且在加强业主与业主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处之间、业主与社区其它单位和成员间的沟通联系,参与各种健康文体活动,活跃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和谐社区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2、努力提高城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及率。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居委会积极配合,形成一套机制,在前期酝酿、提供章程蓝本、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召开成立大会、申报备案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扶。 3、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运作。落实专门部门,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物业自治管理,帮助其完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物业管理水平和自治自律意识,使之不断增强自我管理和自身建设的能力。 4、努力促进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建设的良性互动。可以逐步将业主委员会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体系,加强指导和管理,使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除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外,还与社区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提高公民道德、卫生保健、健康文体等工作相结合,在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区当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