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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11月26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这对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从目前全国全省各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生存发展情况看,确实还存在许多阻碍其发展的问题。 首先是陈旧政策的约束,有的政策明显对社会资本办医有较多的限制。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促进非公立医疗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营造良好氛围。 其次是有关部门的管理模式也影响了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如,卫生行政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对于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有几种倾向:一是把公立医院作为自己的下属医院,当做自己的家庭成员;而对非公立医院则作为家庭外成员,利益上的倾向很明显,特别是出现医疗纠纷时,更是如此。二是对非公立医院置于自己的管理之外或疏于管理。三是不让非公立医院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 为了能让社会资本办医健康发展,建议: 一、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10]58号文件精神,尽快清理陈旧的政策,并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社会资本办医的具体措施。 二、改变管理工作模式。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税收、价格、医保定点、用人环境、学术交流和其他审批事项中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真正让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一个公平、健康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