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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1 09:45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已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长期二元经济结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等原因,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日渐显现,急需进一步充实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一、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水平低。

我省有4000余万农村人口,目前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很有限。除有较低水平的“新农合”及近城区失地农民的生活低保等外,其它的保障制度仅仅覆盖了很少部分的农村人口。同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2、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稳定来源,筹资困难。资金短缺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一是社保资金来源单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渠道少,国家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农民个人缴纳又受收入水平的限制。二是社保资金缺乏稳定性与持久性。农民个人缴费筹款困难,农村社会保障能力严重不足。三是社保基金投资渠道不宽。农村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单一,收益有限,抗风险能力差。

3、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规范。

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十分混乱,出现 “多龙治水”的现象。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既由民政部门,又由教育、卫生部门负责;而具有投资性质的扶贫资金又由政府临时设立的扶贫办直接负责。这种管理体制的混乱导致各项政策落实困难。

4、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二元化特征明显。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呈现明显的二元特征。与城市相比,农村缺失整体性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项目残缺不全。以社会保险为例,城市已经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几乎覆盖了社会保险的全部内容,但农村还远没有建立失业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也只是在少数地区实行。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1、增加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切实解决农村社会资金更加匮乏的问题。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参保的经济能力

2、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完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通过法规形式,增加必须参保的覆盖面,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二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分别制定不同缴费标准。另外,在设定最低保障的同时,鼓励有能力的人多交保费,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三是规范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内审,特别是乡镇农保所的财务管理内审,力求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

3、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一是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规、政策体系。一是要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政府投入比例,各级政府的投入要制度化,分担比例要合理化。二是要创新管理体制。应把农村合作医疗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多个部门都管但又管不好的现象。三是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要利用多种形式,发挥多种监督主体的作用,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

一是要制定科学的保障线标准,并合理界定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特殊群体。

二是要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五保供养的资金比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五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三是要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重点是提高倒塌房屋和救灾口粮的救济标准,解决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同时,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四是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